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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走到尽头,如果婚姻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地协议离婚,那么只能是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程序比较复杂,所耗费的时间金钱也比较多,例如离婚诉讼需要缴纳一些费用的,那么,离婚诉讼需要交多少诉讼费,应由谁交? 网友咨询:离婚诉讼需要交多少诉讼费,应由谁交? 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杨娜律师解答: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受理费。 离婚案
房屋租赁是外出工作的人必经的程序,在租房子问题上,我们要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就要与房东一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为什么要备案? 网友咨询:为什么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不备案不可以吗? 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马聪律师解答: 租房登记备案从租赁合同生效角度不需要,但是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应当备案。 备案登记只是起到管理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进行,防止一些作案人员在市区内不易被发现的情况。但出租方会后面会定期缴纳税款。双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公平、诚
房屋买卖中,一些当事人出于逃税等原因而不办理过户登记。殊不知,只有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后,房屋的所有权才会合法地发生转移,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那么,二手房过户需要多久,二手房不过户会有哪些风险? 网友咨询:买了一二手房,现在刚交了十万定金,准备一次性付款,房东手续齐全,不过户的话会有什么风险? 四川开山律师事务所聂独伊律师解答: 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王存虎于2019年11月2日15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霍村豁达街某号宋某1暂住地内,因向宋某1要回钱款未果,持刀刺击宋某1腹部后逃跑。经鉴定,宋某1符合被他人用锐器(片刀类)刺击腹部,伤及腹主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存虎于2019年11月1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查获归
房屋过户手续对于很多买房新手来讲,往往是最束手无策的,通常都是对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毫无头绪,往往跑断腿,事又办不成,还弄得心情郁闷烦躁。 网友咨询: 我在外打工,爸爸在老家帮我买了房子,我想问问我如果回不去,我爸爸可以直接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吗?不行的话需要多久能办好? 上海宸豪律师事务所王远俊律师解答: 那要看你贷不贷款的问题,如果一次支付房款的话提前让你爸以他自己的名义交上定金,这样你直接回家(路程远近需要的时间加进去)然后跟房主签正式买卖合同,然后当天就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这样就完事了,
在法学体系中,法律和道德是一种交叉渗透的关系。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提倡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提倡鼓励的行为。但是法律只是规定了最起码的行为要求,道德可以解决人们精神生活和社会行为中更高层次的问题。破坏婚姻家庭的小三固然是不道德的,但是殴打小三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网友咨询: 打小三违法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管长林律师解答: 违法的。只要不是因正当防卫去打别人,出现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需要为
现如今房价居高不下,一些年轻人支付不起房价,商品房房价过高,为了尽早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在买不上商品房的情况下,不得不购买二手房,那么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莫志欣律师解答: 1、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那么,续签劳动合同还需要约定试用期吗,法律对合同续签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我是一外贸公司员工,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现公司提出再次约定一个月试用期。请问:续签劳动合同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湖北非同律师事务所吴求律师解答: 续签劳动合同不需要再次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
一、劳动合同必须要盖合同章吗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盖合同章,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也可以生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一定要盖法人章吗 劳动合同不一定要盖法人章,也可以是公司的合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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