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2024-07-16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处理原则为: 1、合同不能履行需要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因果关系。 2、当事人一方要求免责的范围应与疫情导致的影响相当。 3、发生疫情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时,当事人应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疫情防控期间遇政府征用时该怎么办
2024-07-13疫情防控期间遇政府征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由于疫情影响,旅游行程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2024-07-13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
当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哪些
2024-07-13当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应当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以及证明义务。应当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通知应当采用双方约定的通知方式,尽量采用书面、邮件、短信等多种形式发送通知,并保留通知发出以及合同相对方收到通知的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
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器械药品等物资的生产和供应的方法是什么
2024-07-12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器械药品等物资的生产和供应的方法是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男子购买疫情险,阳性后被拒赔?
2024-07-12长春市民田先生此前购买过“太平畅无忧(隔离津贴版)”保险,宣传说确诊、隔离等均可理赔。田先生与爱人随后新冠核酸结果呈阳性,后用药自愈。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理由是阳性、无症状都不代表确诊,必须有医疗机构开具的检测报告,吉事办核酸检测结果以及社区开的证明都不行。最终在律师的介入下田先生已经得到理赔。 面对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不少消费者选择购买相关保险。因投保门槛低,出险率高、保费低,新冠疫情相关保险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窜红”,部分保险公司的相关产品甚至低至9.9元。但该类保险,实际上对理赔条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不可抗力中的自然灾害吗
2024-07-12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是不可抗力中的自然灾害,属于传染性疾病的社会异常事件。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举办大型活动可以吗
2024-07-12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不可以举办大型活动。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
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器械药品等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2024-07-11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器械药品等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可以采取的措施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法的规定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在防控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2024-07-11在防控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