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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的债务,不想归还,他为了逃脱债务,所以你打电话他不可接电話。2,有可能你向他讨债,电话打的频繁,他觉得有些厌倦而不想接电话。3,有可能对方有事正忙,或者正和朋友交谈之中,所以,你打的电话他不可能去接。 网友认为: 不接电话要嘛有事要嘛就是逃避现实,但太多太多的债主打电话催收也会烦,人的心理压力太大可能照成抑郁成疾,最终人财两失!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欠债自杀呢?就因为心理承受能力太差,本来只想要债的,没想到可能会变成间接“杀人犯”,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帮人就是帮自己。有一个朋友说他借出去的钱就当没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协议离婚后随着物价上涨,孩子抚养费还能提出变更吗? 网友咨询:离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抚养费标准是否能随物价上涨而提高?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于志强律师解答: 可以的。子女的抚养费因开支增大或物价上涨等原因而要求增加。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或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
欠了别人的钱款就一定要归还。但是人有生老病死,如果债权人死亡那他生前的债权就成为了一争议问题。我们都知道遗产可以继承,父母子女和配偶都能继承。那么债权人死亡父母能要求债务人还款吗? 网友咨询: 债务人死亡,会向他的父母追债吗? 云南笑傲天律师事务所陈玉瑛律师解答: 原则上有遗产,那么用其生前的合法债务用遗产归还,并且以遗产为限,不够部分不能强制要求归还,自愿归还的法律不干涉。继承遗产仅能继承还债后剩余的部分。放弃继承遗产的,不用承担生前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扎布于2021年5月至7月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10次在济南铁路局烟台火车站南汽车通道车棚内,采用螺丝刀拆卸等手段,窃取他人停放在车棚内的电瓶车上的电瓶,共窃得电瓶车电瓶12组(块),价值人民币3315.75元,并将其中的11组(块)电瓶,分9次销赃给王玉香,价值人民币3255.75元。 2021年6月11日,扎布在烟台市莱
窝藏、包庇罪,可分解为窝藏罪与包庇罪。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犯罪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等刑事司法作用。 网友咨询: 班慷曾于2015年前后在哈尔滨等地为莱州籍老乡毛某3承揽的石材干挂工程进行施工,期间因工程质量、进度和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二人产生矛盾,班慷认为毛某3有部分工程款未为其结清。2021年12月3日17时许,班慷与韩国涛事先商量后,驾驶自己的鲁B×××××号白色捷达轿车载韩国涛到
孩子是国家的栋梁,父母之过不应该由孩子来承担,更何况孩子是国家的。这所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在招生时限定失信条款,非常不妥。 网友认为: 我是十年前 找人贷款 那时才二十 懂的也少 信用社贷款员上门帮我填的资料 也没有监控 我是贷款人 家里四个亲戚是担保人 一共贷十万 信贷员让我填了一堆资料 后来就没消息了 我一直以为贷款没批 直到前两年发现征信有问题 一查才发现本金加利息已经滚到四十多万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估计我这黑名单是最冤的一个吧?钱都没看到。 是限制老赖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的学校,而不是不让他
股权质押登记凭证,是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的有效证明。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要进行股权质押的话,是需要在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的,那么,怎样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凭证? 网友咨询: 怎样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凭证? 陈钢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陈钢律师补充: 1、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但是,精神病人立遗嘱后,恢复行为能力遗嘱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邱某的父亲是个精神病患者,在他患病期间,曾立了一份遗嘱。经过治疗,他父亲的病情得到好转,和正常人一样了,但没有撤销或变更这份遗嘱。最近,邱某的父亲去世了,邱某认为父亲的遗嘱有效,因为父亲立遗嘱时虽然没有行为能力,但在后来有了行为能力,又没有立过其他遗嘱,则证明他认可这份遗嘱,所以应当按该遗嘱执行。邱某的兄弟却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 网友咨询: 5月29日,杜高明因减刑被山东省鲁南监狱释放。6月1日晚,杜高明与沙某等人在曲阜市“双龙浩德商务宾馆”吸食冰毒,6月2日杜高明产生沙某找其还钱的幻觉,为躲避要钱的人,杜高明乘坐K1450号火车,从
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进行出资,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进行出资,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未按期出资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公司股东未按期出资要负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未按期出资要负什么责任? 陈钢律师解答: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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