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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 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网友咨询: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有哪些? 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任晓泉律师解答: 债权
对于破产公司的债权人来讲,了解清楚公司的破产债权的范围,才有可能为自己的债权获得更多的利益。那么公司的破产债权范围是什么呢?破产债权的类型又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破产债权主要包括哪几个类型?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孟令燕律师解答: 破产债权的范围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
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证的征收范围也叫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通欢迎。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陈统律师解析。 不动产抵押的范围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的范围是指依法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建筑物,也可以设定抵押权。 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当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我国违约损害赔偿贯彻完全赔偿原则,并以“应当预见规则”加以限定。此外,法条与学说还提供了其他限定赔偿范围的手段。 1、应当预见规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违约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其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损益相抵规则。它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赔偿原因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由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则。损益相抵的要件包括:损害赔偿之债的成立,受害人受有利益以及损害事实与利益之
交强险在赔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这个财产损失一般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那么伤残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伤残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是什么? 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所王艳梅律师解答: 交强险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
每个人都希望降房价,这样就能买得起房。但是,房价却事与愿违的高涨不跌,究其根本还是因为炒房的原因,有人以买房为投资,恶意囤房从而导致房价上涨,因此政府采取了限购政策,那么单位福利房属于限购商品房范围吗? 网友咨询:单位福利房属于限购商品房范围吗? 江苏东银(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洪楚钧律师解答: 单位福利房是指政府按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免除房地产地价,按房屋的成本造价售给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职工,带有福利性的房屋。是不具备完全产权的,也就是单位还拥有一部分产权,所以不算在限购房范围之内的。 房屋按购买性
送养人的法定范围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的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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