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范围

范围 相关话题

TOPIC

各行各业都存在隐患职务,特别在一些高危工作中会出现很多工伤事件,发生了之后劳动者首先就是去医治,然后依照保险报销,但是很多劳动险中的保险金额是很微乎其微的。 网友咨询: 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谁来负担? 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黄婧娴律师解答: 对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缔约责任一般产生于合同订立阶段,解决的是无合同关系情况下,一方过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问题。 网友咨询: 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有哪些规定? 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毛智怡律师解答: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但在具体案件中如何计算信赖利益的损失,非常困难。从实践来看,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的范围,应以对方
虽然现在医院比较多,但始终还是处在一个供不应求的状态下,医院每天都是人满为患的,患者一多了,医生和护士的精力就难免有些分散了,所以可能会出现一些医疗事故,那么医疗事故的定义是什么? 网友询问: 医疗事故的范围有哪些? 北京市盈科(济宁)律师事务所苏蒙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江苏达因律师事务所张家斌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全体人员。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
不当得利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为受有利益的一方所取得的不当利益。那么,不当得利返还范围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北京嵩高律师事务所于洋律师解答: 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
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残联: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一些地方逐步把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使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各地医疗保障筹资水平不同,支付的项目数量有差别,部分地方的残疾人医疗康复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一是物质损害赔偿。包括积极财产的减少和消极财产的增加,但不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失。以产生多少损失,赔偿多少为一项基本原则。无过错方需要就对方的过错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赔偿数额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综合考虑: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时间长短及是否具有反复性;2.无过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3.双方的经济水平、经济能力及实际生活需要;4.双方的年龄及健康状况;5.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二是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因过错方对无过错方人身进行伤害导致的精神损害,比如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的精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 网友咨询: 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 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祝德宇律师解答: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客体为“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权的从权利”,其主要指担保性权利。从权利其实是指广义上的担保性权利,即除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保证等狭义上的从权利外,还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附属于主债权的利息请求权等。 江苏善合
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关于 公司、银行列入国家机关、事业或企业单位调资范围问题的通知 (1990年5月26日 人薪发(1990)10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中发〔1989〕8号)和《国务院批转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1989年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89〕82号)文件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部分公司和银行、保险系统列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调资范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列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资范
导语:划痕险是车辆保险中常见的附加险种,用于保障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划痕、碰撞等外观损坏的情况。那么,划痕险的赔偿范围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将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来详细解释。 案例:小明购买了一辆全新的汽车,不久后不慎在停车时被邻居的孩子用钥匙在车门上划了一道深深的痕迹。小明立即联系了保险公司,希望能够通过划痕险来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后认定该划痕属于外部因素导致的损坏,符合划痕险的赔偿范围。最终,小明获得了相应的赔偿金额,修复了车辆的损坏。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