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工作

工作 相关话题

TOPIC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4月22日,曹某在元辰公司加工零部件时,不慎左手臂被铰龙咬住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桡神经损伤、左上肢大面积皮肤撕脱伤。加力公司认为,曹某是其临时雇佣人员,其在元辰公司发生事故并非从事加力公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状态包括突发疾病立即死亡、突发疾病未立即死亡而事后未历经抢救死亡、突发疾病历经抢救无效 死亡等情形。端视上述规制“突发疾病”死亡的态势描述均系“危重病患”所导致的死亡,这些“突发疾病”发作之初即呈现“危重状态”,致使劳动者不能继续从事正常工作,并非一般身体偶感小恙所致轻微病患症状。“突发疾病”死亡虽不是因工作原因 发病而导致死亡,但是因其病情的突发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为了减轻死者家属所承载的创伤和遭受的损害,因此立法特别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的突
找保姆一定不要图省事,要通过正规的劳务公司或者家政公司选择保姆。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或者家政公司与保姆之间是劳动关系,保姆工作属于履行职务行为,一旦出意外,应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网友咨询: 2019年初,经熟人介绍,已有10余年家政服务经验的黄某到陈先生家当保姆,负责家里的一日三餐,并打扫室内卫生。同年6月,黄某在擦拭陈先生卧室的吊灯时,忘了把小梯子的踏板锁死就爬了上去,结果一脚踩翻梯子摔了下来,导致左小腿严重骨折。陈先生急忙把她送进医院,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 黄某能否要求陈先
职工在履职中与他人发生纠纷,应当以适当的方法和手段达到履职目的。采取非正当的暴力方式履职,违背了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因此受到的伤害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行为,与正当履职受到暴力伤害有本质的区别,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 网友咨询: 严树松系马钢集团康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门卫。2020年9月17日18时许,金某和其妻子印某驾驶汽车行驶至严树松值班的门口时,严树松以其未缴纳停车费为由拒绝放行,双方发生争吵。印某将严树松的茶杯摔碎,严树松遂持一根链条锁砸印某的肩部,金某见状遂上前用拳头击打严树松面部,致其鼻部受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2016年9月,陈某签约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位于四川省金堂县淮口镇的一职业中学担任生活老师。次年1月7日,该校高三年级学生开始新一轮的寒假补课,学校安排由陈某和另一名生活老师值班负责宿舍管理等工作。当晚7点多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曹某和宗某均是某公司员工,2019年5月5日,曹某上早班(8时-16时),宗某上中班 (16时-24时)。当天15时45分左右,宗某进入车间大门刷卡完毕准备离开,遇到等待刷卡下早班的曹某,曹某开玩笑时用脚轻轻踢了下宗某的臀部,后宗某随即返回与曹某嬉戏推揉,因曹某用力不当致使宗某失去重心倒地受伤,后经医院
何某于2019年入职小米公司,之后小米公司认为何某绩效考核分数较低,属于不能胜任工作,所以告知何某改进计划不达标,属于经培训后其仍不能胜任工作,并向其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何某不服所以起诉了小米公司。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小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与何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才可以将其开除。在本案中,小米公司邀请何某进入绩效改进计划进行培训后与何某签订的《绩效改进计划》,明显属于其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
何某于2019年入职小米公司,之后小米公司认为何某绩效考核分数较低,属于不能胜任工作,所以告知何某改进计划不达标,属于经培训后其仍不能胜任工作,并向其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何某不服所以起诉了小米公司。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小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与何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那么如果劳动者确实无法胜任工作的,单位到底能否以此为由将劳动者辞退呢? 答案是能,但是前提是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调岗或者培训后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反之,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但单位没有给其调岗,也没有对其进行培训的
在飞行值勤期内自拍不雅照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空姐郭某因此被炒,遂以航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该名空姐违反应履行的客舱安全职责,且有损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航空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解除,驳回了诉请。 本案中郭某之所以败诉是因为,空乘行业具有较强行业特殊性,郭某在工作时间内拍照发圈的行为明显与其工作职责无关,分散了大量精力,安全职责并没有履行到位。此外,郭某在机舱内穿着内衣发圈,利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布不雅照宣传内衣商品,有损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违背空乘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职
劳动者在职场中遭遇工伤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主张工伤保险赔偿。那么,主张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提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只有认定为工伤的,等病情稳定以后,再去当地的劳动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