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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要围绕着诉讼请求来进行。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案件中,要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当事人要收集自己的优势证据以及对方的不利证据。那么收集什么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网友咨询: 收集什么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应中华律师解答: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如夫妻双方的工作稳定情况、有无不良嗜好、工资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质等。 2、双方父母的基本情况的取证。很多情况,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的儿童,通常是一方
如今市面上的房子大部分都是以商品房的形式所存在的,很多人都觉得商品房的价格实在是太贵了,所以一般都会考虑一些政策性的住房,例如经济适用房,但是想要购买经济适用房要先申请才可以。那么怎么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网友咨询: 怎么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北京市中伦文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吕凤杰律师解答: 根据《经济适应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
最近我们一直看到非法拘禁,以及非法行为等的相关知识,那么对于非法拘禁的相关知识我们也是了解了不少,那么对于非法拘禁是否可以进行赔偿,如何赔偿? 网友咨询:涉嫌非法拘禁,刑拘后又释放了。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国家赔偿不?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王禹婷律师解答: 非法拘禁是未经法定程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比如把受害人关到某仓库里三天,一般这种情况跟国家赔偿无关,但这种事若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是干的,就涉及国家赔偿了。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3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
现如今,继承问题并非只有家财万贯的大小老板们会关心,这也成了寻常百姓关注的热点。那么,可以撤销公证遗嘱吗,如何撤销? 网友咨询: 我父亲几年前立了一份遗嘱,将名下的房子留给了我大哥,遗嘱到公证处公证了。这几年,大哥对待父亲很不好,父亲又想把房子留给我,可原来立的遗嘱已经公证过,可不可以将那份遗嘱作废? 百博律师事务所任莹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紧急避险可以起诉吗,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鲁超律师解答: 紧急避险属于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客观上造成一定损害结果。正当行为、依法执行职务、正当冒险行为等,例如正当防卫,但实质上既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紧急避险,也不具备
实践中,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继续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经常见到,或者是劳动者忘记了,或者是单位人事未能及时跟进续签,或者是单位可以规避某些问题等。那么未续签但仍在上班,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网友咨询: 未续签但仍在上班,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郑帅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上班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是新的劳动关系,新的劳动关系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那么,60岁以上交通事故可以索赔误工费吗,误工费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网友咨询:农村老人已过60岁发生交通事故有误工费赔偿吗?怎么赔偿? 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刘馨遥律师解答: 60岁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可以赔偿的。只要有工作单位,有收入证明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那么,无因管理可以要求偿还误工费吗,无因管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网友咨询:无因管理可以要求偿还误工费吗? 湖南华麟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一般不可要求偿还误工费,无因管理可以要求偿还必要费用。管理人所支出的费用是否为必要应以管理活动当时的客观情况而定。如果当初该项费用的支出是必要的,即使其后看来是不必要的也应为必要费用;如果当时的该项费用的支出是不必要的,即使其后为必要的,一般也不应视为必要
一、订金定金哪个可以退还 定金和订金中,订金是可以退的。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就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可以随时退的。 二、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
买车要缴交强险,这是法律明文要求的,而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那么,受害人是被保险人时,可以获得交强险赔偿吗? 网友咨询:受害人是被保险人时可以获得交强险赔偿吗? 北京东燕律师事务所史建芳律师解答: 受害人是被保险人时不可以获得交强险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 这里面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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