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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的刘学州自杀之后,6月17日,刘学州舅妈举着自己的身份证实名举报刘学州生父丁双全、母亲张月娥拐卖儿童罪和遗弃罪。据报道,刘学州父母为了换取彩礼将出生仅三个月的刘学州卖给某医院医生蒋某,蒋某亲戚以及周某,获利6到7千元。然后三人又以2.7万元转卖给了刘学州养家父母。那么刘学州的亲生父母构成遗弃罪吗?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不管是刚出生三个月的刘学州,还是1
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可以概括为“一调一裁两审”,与此相应的机构分别是: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那么发生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发生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吴贞霞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1.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 2.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机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3.若经过调解双方
债权人对于拒不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实现债务。到法院参与诉讼需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会给对方增加胜诉的几率,即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判,法律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判,法律如何规定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吴岩岩律师解答: 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可以继续起诉。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为理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也不得主动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
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那么起诉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 起诉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黑龙江旭佳律师事务所王凤玲律师解答: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
医疗损害赔偿是属于侵权赔偿,如果想要获得赔偿的话就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举证就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患者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有何规定?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李修建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该条款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患者只要
一、公司设立的材料是什么 公司设立应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
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共同实施加害,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那么,共同加害行为责任怎么承担,如何理解共同加害? 网友咨询:甲为了报复乙,与丙一起对乙施以殴打,致乙全身多处受伤,花去药费若干,误工工资损失若干。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甲、丙15天。乙出院,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丙赔偿损失。甲、丙认为自己已经被行政拘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甲、丙应否对乙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王玉兰律师解答: 甲、丙为报复乙,而将乙打伤,属于典型的共同侵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紧急避险属于自助行为吗,自助行为的构成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无过错和避险过当情形,避险时给其他人造成损害,该受害人要求民事赔偿。举例:甲乘坐公交车,途径一交叉路口时,乙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公交司机丙为躲避乙,采取紧急刹车措施,避免了人车碰撞,但甲因稽查车而摔倒,致腿骨骨折和脸部擦伤,甲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卓信律师事
一、公司设立的必备要素是什么 公司设立的必备要素是: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依法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住所、名称、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设立公司的程序 找法网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限是怎么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如何赔? 网友咨询:医疗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 辽宁巨东律师事务所周宏祥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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