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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那么,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必须要有网签吗,法律对预告登记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必须要有网签吗? 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周里鹏律师解答: 必须的,否则没有预告登记的依据。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
3月25日,四川泸州纳溪区通报:有4人参加丧事误食醇基燃料致死,现已对犯罪嫌疑人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那么本案中厨师罗某可能涉嫌何种犯罪呢? 罗某作为负责这次宴席的厨师,将购置的醇基燃料放置厨房,未安排他人进行看管。由于醇基燃料的主要成分是甲醇,其味道和色泽与白酒近似,从而被邻居误认为是白酒供客人饮用,导致四人死亡,如果厨师的行为主观上属于过失,将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一、按劳动合同发工资合法吗 按劳动合同发工资合法,但可以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作出以下工资发放要求: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应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在劳务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其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
一、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后如何应对法律后果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后应对法律后果是借款人取得的是借款的,应返还借款。如果合同无效是一方过错成的,无过错一方可以主张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不过户的车可以买吗,抵押车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网友咨询: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 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刘浩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的车可以买。因为在抵押期间,原车主的债务无法履行完毕,而抵押公司只好通过低价来处理。由于抵押车并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债权转让的关系。车辆抵押后,暂时属于抵押公司,在没有解除抵
近日,从辽宁省北票市公安局获悉,北票市集中隔离人员中的货运司机司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北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原来司某某在长春市与北票市往返途中使用两部手机,交替开关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故意隐瞒长春市行程轨迹。同时,未主动向社区报备,未遵守相关管控要求及时落实集中隔离,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影响恶劣。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不配合、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妨害疫情期间社会管理秩序,公安机关将零容忍、出重拳,依据有关法
一、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为多久 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纠纷,不是适用诉讼时效,适用的是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那么,房屋买卖期间房主能使用房子吗,买卖期间使用房子算是违约吗? 网友咨询:我买了二手房,合同双方约定时间2020年3月30日前交付房屋,这句话是指原房主必须继续住在房子里吗?现在这个房子已经是我的了,我可以让他们现在就搬走吗? 湖南绥强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期间,出售方能不能使用房屋,要
1、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被侵权人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侵犯公民的名誉权的赔偿。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90条的规定,受害人当名誉权受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但在具体适用中,很多人将其与盗窃罪连续犯的数额计算问题发生混淆,以致不能准确定罪量刑。 盗窃罪的连续犯形态是一种常见多发的犯罪。对盗窃罪的连续犯,其犯罪数额应累计计算,这已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识。但在《解释》发布以来,很多人却对这一认定原则提出了质疑,笔者认为这是对《解释》理解有误。《解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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