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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子女因财产起纠纷,也为了避免子女将来继承财产的繁琐手续,不少老人会选择生前立下遗嘱。然而,对于掌握法律知识不多的老年人来说,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似乎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那么,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怎么处理? 天津朗通津辉律师事务所刘汝冰律师解答: 在实际生活中,通常会存在以下遗嘱无效的情形: 1、打印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司法实践中,大量的打印主文然后亲笔签名的遗嘱被判定无效。所以,如果
房屋转让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那么,房屋转让有哪些方式,房屋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可以通过哪些合理的方式转让房子?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彭皓律师解答: 房屋转让的方式: 1.房屋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屋赠
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如帮助犯。所以,有在理论上承认片面有形帮助犯(从犯)的余地。在立法上对片面帮助犯的刑事责任予以规定,有利于处理现实中存在的此类危害行为。而所谓片面的共同正犯,实际生活中很难发生,即使出现,也可直接依单独实行犯论处。 网友咨询: 2010年8月9日23时许,张栋与徐某1、王胜民与其朋友一起在深圳市宝安区金威啤酒城喝酒。期间,张栋告诉王胜民自己的摩托车被偷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被征收人是有经济补偿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一般是给予其拆迁安置房,那么,对于购买回迁房无房产证买卖协议有效吗,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购买暂无房产证的回迁房签合同有用吗?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海霞律师解答: 没有房产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没有房产证只是不能办理过户,合同时有效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回迁房买卖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就算没有房产证,该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公司的股权可以自由转让是公司这一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但另一方面,为便于对公司的监管以及保护公司相关股东的利益,法律对公司的股权转让也设定了许多限制。那么,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法律对股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徐茂辉律师解答: 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
买了新车之后都需要给车买各种保险,很多新手车主对于车险这块往往都是一知半解,认为只要买了保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实际并不是这样的,就是连很多“老司机”都不一定真正清楚。那么,交强险和商业险在赔付上有什么不同吗,分别怎么赔付? 网友咨询: 交强险和商业险在赔付上有什么不同吗,分别怎么赔付? 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黄金良律师解答:车辆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网友咨询: 2021年5月8日凌晨1时许,易某骑摩托车至袁山中路某网咖楼下,使用携带的老虎钳和扳手盗窃停在路边的电动车电瓶。因被害人汤某停放在此的

退房流程

2024-12-07
申请退房的条件 一般消费者可以申请退房的条件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因购房合同无效而导致退房。 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二)因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而导致退房。 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四)因面积误差而导致退房。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实
随着时代的发展,提高的不单单是经济与生活质量,社会中的离婚率也在逐年的攀升,那么伴随着离婚而来的也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比如,孩子的抚养权究竟该归父母双方中的哪一方来进行?尚处于成长期的孩子,又是否有自己的选择权呢? 网友咨询: 我有一个小表妹,她父母离婚,都在争抢她的抚养权,她很纠结,不知道具体跟谁更合适,但还是觉得跟妈妈会更好一点。我想问一下,她可以自己选择跟谁生活吗? 福建君梵律师事务所李银煌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的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那么,撤销房屋赠予有没有时间限制,是多长时间? 网友咨询:撤销赠与有时间限制吗?赠与房产部分没有公证过户,只是时间长了,有19年之久,这种情况还能撤销赠与吗? 北京安之律师事务所张胜富律师解答: 撤销房屋赠予有时间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撤销赠与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赠与人的撤销,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另一种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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