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大多数人在买车之前,都会采取试驾的方式直观地了解车辆的性能。不过,在试驾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买车在试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谁承担事故责任? 山东民瑞律师事务所谭志国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在试乘过程中,试乘车辆与其他机动车碰撞发生
在我国,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想要设立分支机构都是需要进行审批的,否则的话设立行为就是违法的,就要对公司进行处罚。那么,公司未经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怎么处罚? 浙江隋梅律师事务所童文旺律师解答: 对分公司违反上述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分公司予以处罚,分公司不能完全承担有关行政责任的,应由设立该分公司的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
买了新车之后都需要给车买各种保险,很多新手车主对于车险这块往往都是一知半解,认为只要买了保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实际并不是这样的,就是连很多“老司机”都不一定真正清楚。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时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时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责任如何承担? 河北志安邦律师事务所路士轩律师解答: 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之下,人民法院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次序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再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赔付,最后由事故责任人赔偿的顺
在许多人心里都是认可“有了房子才会有家”的这个概念。所以,现在买房子也是大家一生中很重要的头等大事,有钱的人买房时会付全款,没有钱的人在买房子时也会想着法子去贷款买房。 网友咨询: 看到一个二手房,说是南水北调拆迁房,是“国家批准的小产权房”,这是什么意思?能买吗?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常向前律师解答: 不能购买,“小产权房”属于法律上禁止交易的房屋,不得为其提供经纪服务。 “小产权房”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即宅基地证,而没有经过备案,没有产权证,所以不能进行抵押,不能贷款。如
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如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在接受定金后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那么,买房定金该交多少?什么情况下定金可以退? 网友咨询:一般买房定金该交多少?什么情况下定金可以退? 河南格思律师事务所王锐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及比例由开发商制定,但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会超过总房款的20%。 可以退定金的情形: 1、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
儿媳妇嫁到家里来,跟家里的公公婆婆可能生活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已经是亲人了。在公公婆婆去世之后,留下来了一笔遗产,儿媳妇就觉得自己也应该有继承权。那么,儿媳或女婿享有继承权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享有? 网友咨询: 我有两个儿子,他们分别成家后,我和老头子跟着大儿子过。 5年前,老头子和大儿子在一起车祸中丧生。他们去世后,大儿媳一直没有改嫁,我的生活由大儿媳照顾,在外地工作的小儿子按月寄来一定的生活费用。尽管大儿媳待我比对亲生母亲还要好,对我的生活照顾得也很细。我现在很担心我死后的遗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正确界定道路范围,对于履行管理职责、判定是否构成交通事故、明确管辖分工及解决法律适用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那么,在小区内的道路上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网友咨询: 在小区内的道路上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江苏永德律师事务所贺川律师解答: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解释“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其
生活中也常常会遇到租房时一方违约之后闹矛盾的事情,那么,关于租房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怎么计算租房违约金? 网友咨询:对于租房违约金最高是多少法律有没有规定? 广东创晖律师事务所何金宝律师解答: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
近年来,开车免费搭载同事、亲友出行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成为了一种新风尚。但这期间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认定责任,成为社会上争议较多的话题。那么,“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网友咨询:“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 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许琳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驾驶者应当对好意同乘者承担责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3月21日晚上,施并友、施文质与施教楼驾驶一辆本田黑色女式摩托车途经晋江市龙湖××村附近路段时,与驾驶另一辆摩托车的被害人许某3及许某4因行车险些碰撞发生口角,施文质与施教楼遂下车与许某3、许某4互殴。 施并友将驾乘的摩托车停放在路边即持刀加入并将许某3的肩背部捅伤,随后施并友、施文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