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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裁员,但是应当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③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④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
买房过程中,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往往会打出一些“内部消息”、“团购优惠”等字眼。但这些字眼真的都是从购房者的立场考虑的实际优惠吗,那么,返租销售是什么意思,法律上是允许的吗? 网友咨询:返租销售法律上是允许的吗?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晓东律师解答: “返租销售”也叫售后包租、售后回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促进销售,在其建造楼盘出售时与买家约定,在出售后的一定年限内由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代理出租的方式进行包租,或者直接由该企业承租经营使用,包租期间或者承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或偿付一定租
生活中进行互换的东西有很多,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房屋互换,那么,什么是房产互换,哪些房屋不能互换? 网友咨询:什么样的房屋不能互换? 四川明冉律师事务所陈晓婷律师解答: 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 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 (1)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 (2)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 (3)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 (4)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
发生交通事故,人们除了报警、拨打120以外,还有一个报备的电话要打,那就是关于车辆保险理赔的事宜,普通交通事故,理赔程序相对简单,可要是自已车跟自已车碰撞了,保险公司能否免赔,应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同一被保险人两车互撞,应如何处理? 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解答: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与财产损失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不同,责任保险不以被保险人实际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为条件,而是以被保险人的无形赔偿责任为承保对象,
股权是持有人的独立财产,股权可以进行转让交易。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公司是新开业的一个月,有3个股东,现在有2个股东想退股,转让他们的股权,去工商局,税务局,银行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有没有需要3个股东都在场或者需要他们签字的?还有,我是先去工商局,还是税务局,还是银行?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颜亚辉律师解答: 这个要区分外资还是内资,是股东之间的转让还是股东将股份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 第一,股东之间的股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之前,房地产都会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严格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并非正式的合同。那么,商品房认购书是在什么时间签订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的吗?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解答: 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买受方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 商品房认购书是在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当人们结婚了,就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而夫妻两个人婚后的财产也就成为了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了规定。那么,婚内一方因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 我结婚之后,我爷爷给了我五万块钱,我想问一下,这个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属于我自己的个人财产?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徐志宏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
实践中,机动车主在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后不依法报废,而将车辆转让给低端需求者,“变废为宝”,违法延续机动车的使用寿命,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如果这类车发生交通事故,相关的赔偿应该由谁来负责呢? 网友咨询:转让报废车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承担责任? 辽宁水平律师事务所高明翔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1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要知道签完房屋租赁合同后,最好是要登记备案的,那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手续? 网友咨询: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手续? 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东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要在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所需材料: 1、租赁合同,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2、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 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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