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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是一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其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的不同,生命所面临的的危险是否紧迫,生命对作为义务的依赖程度,以及行为人履行义务的难易程度。 网友咨询: 父母遗弃婴儿致死怎么判刑?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李若律师解答: 父母遗弃婴儿致死根据《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我
社保缴费年限是累积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如果你原来的社保账户停缴的时候已经办理了停缴手续,那么你的社保账户现在就是封存状态,你可以直接去办理续保手续。不需要补缴空档期费用。 网友咨询: 如果可以的话到哪里补缴?补缴的和连续一直缴纳的有什么区别?单位给缴纳的和个人缴纳的又有什么不同? 浙江嘉运环理律师事务所项杰律师解答: 社保可以补缴的。 补缴和连续缴纳的区别就是,如果你要补缴很长时间以前的,那交钱的时候除了要交本来应该补上的保险费以外,还要交一部分滞纳金。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
社保可以补缴的。 补缴和连续缴纳的区别就是,如果你要补缴很长时间以前的,那交钱的时候除了要交本来应该补上的保险费以外,还要交一部分滞纳金。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
(1)社保开户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 (2)增减员 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3)确认缴费基数 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社保缴费 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
个人自己缴纳社保的办理方法: (一)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二)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三)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社保费用和申请书等资料。 (四)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上已经办理好的养老保险手续和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
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员工在上班时打架,公司有责任吗? 公司有两员工在上班时间因为一小争吵,最后导致打架,一方因有外伤住院治疗,(公司有规定的,员工之间要团结,不能吵架,更不能打架.否则是要罚款的). 她的费用应有谁来付呢? 员工工作期间被另一个员工殴打,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员工是因个人纠纷而发生殴打的,则应该由双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单位原则上没有法律责任。 2、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被殴打的,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承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关键,在于员工是否产生工伤。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打架受伤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 因此,公司是否要承担员工的工伤医疗费,关键在于双方打架的原因,是否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则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
有的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离婚之后进行二婚,可是这并没有错,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努力追寻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但是婚姻法二婚的遗产,却产生了一些新的规定。 网友咨询: 夫妻双方是二婚的,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 江苏宪德律师事务所傅玲霞律师解答: 二婚如果离婚,财产的分配与普通的离婚是相同的。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
抚养关系毋庸置疑,从字面上的解释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和义务,而且这种关系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而终止。但是有一种抚养关系很难界定,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关系。 网友咨询: 如何确认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如果在一个户口簿上是不是就证明有抚养关系,那么在遗产继承时,与被继承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朱娜娜律师解答: 判定形成抚养关系: 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这是《婚姻法》第26条第二款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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