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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温馨的港湾,家是心灵的归宿,家是情感的寄托,一些夫妻结婚后用自己的共同财产买了一套房,但是离婚的时候双方都不想要,那么,夫妻双方共同买房,离婚后双方都不想要怎么办? 一、夫妻双方共同买房,离婚后双方都不想要怎么办? 夫妻用共同财产买的房,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事人双方也可以不经过法院,直接自己变卖房产,然后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分两种情况:一是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那么,买房签阴阳合同违法吗?会如何处罚? 一、买房签阴阳合同违法吗?会如何处罚? 办理购房贷款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违法,阴阳合同通常是为了避税而设立的,避税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出,不但要补足应缴的税款,而且还面临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其实这样所谓的“避税”方式在近几年已经引起了一定数量的
有时我们买完房屋后,发现房屋出现了问题想要退房,但退房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购买房屋后,可以向开发商申请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一、购买房屋后,可以向开发商申请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1、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
借名实施民事活动的现象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比较常见,其中,有些人具备购买房屋的资格,当时并不想买房,而有些想买房的人又不适格,所以就同具备资格的人协商,利用其名义购买住房,从而出现借名购房行为。 网友咨询: 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上海绍宇律师事务所孙道良律师解答: 现实生活中,存在出于各种原因(如积分不足、社保缴纳年限不够、未取得购房地户口等)借名买房以满足住房刚需的情况,司法实践中应当结合借名的原因以及房屋的性质来综合衡量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对于不违反国家政策,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法
借名买房后如果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法律支持房产应该归属于借名人所有,因为借名人作为房屋实际出资人,并且在借名买房协议中应该明确约定的房屋产权的归属,一旦产生纠纷借名买房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借名买房”房子归谁所有?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陈豪杰律师解答: 借别人名字买房,房子归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出资人。 不过,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借名人与名义人达成借名买房的合意 “借名买房的合意”指借名人和名义人约定:实际出资人借用名义人的名义,实际出资购买房屋,房屋归实际出资人所
买房是人生大事,签合同更是这一过程中的重中之重。但是你认真读过购房合同吗?在购房合同上有哪些条款要多加留心,你都知道吗? 网友咨询: 买房合同主要审查哪些条款? 江苏博爱星(无锡)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答: 买房合同主要看的条款是: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
我国目前尚未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农民在出卖、出租自有住房后,如果又申请使用土地建造房屋,相当于在将无偿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变相转让后仍可再次无偿用地,造成的后果必然是农村耕地大量流失。 网友咨询: 村民出卖房屋后,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吗?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解答: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将住宅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国法律是允许出卖住宅的,也就是允许出卖农村房屋。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房子还没过户的话,房子的产权还是属于原房主的。 网友咨询: 买房尚未过户能否强行装修? 河北鹏逍律师事务所乔博雅律师解答: 不能强行装修。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购房合同虽已生效,但由于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的物权尚未发生变更,房屋所有人仍是原房主。因此,在房屋产权未发生变
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发生一些令人无奈的事情,比如房主在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去世,其房屋又有需要进行过户,那么卖房人去世无继承人买家应如何过户? 网友咨询: 卖房人去世无继承人,买家找谁办过户手续?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郑晓珍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因此,买家作为遗产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
如今很多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买房,这样的房产多数会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是不能要求分割的。但即使在婚前买了房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婚后也可能会出现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那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如何计算? 网友咨询: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升值部分怎么算? 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吉峰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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