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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一)至第(五)项行为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城市的街道上,机动车辆川流不息,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哪些情形属于特别恶劣? 北京市汉威(深圳)律师事务所汪佳欢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
一说到违法犯罪,人们更多想到的应该是刑事责任。所谓的追究刑事责任就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侦查机关侦查、审查符合条件后提起诉讼,到最终作出审判。但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一些具有法定情形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法律对犯罪可以不追究责任? 云南一全律师事务所姜昊辰律师解答: 第一类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如果在立案阶段发现这种情况,应当不予立案。如果在侦查阶段发现这种情况,侦查机关应当决定撤销案件。如果在审查阶段发现这种情况,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处理。如果
要约的失效原因如下: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网友咨询: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谢小平律师解答: 要约的失效原因如下: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
大多数情况下,很多人赌博被抓之后一般都是拘留几天,交完罚款就会被放出来了。但也有些情形会被判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网友咨询: 赌博罪常见的情形有哪些呢? 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孙晨曦律师解答: 构成赌博罪的情形有: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
在房屋买卖中,会有一些人会因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实现,所谓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那么,在房屋买卖中,有哪些情形属于不可抗力? 一、在房屋买卖中,有哪些情形属于不可抗力? 合同签订之后,非因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是不能按期履行。不可抗力的情形有: 1、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台风、海啸等。 2、政府行为。即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因政府发布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导致合同客观上不能履行。 3、社会突发事件。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实际控制人都有哪些人? 公司律师事务所赵凯律师解答: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网友咨询: 醉酒驾驶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 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蒋广磊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判刑在三年以下的,可适用缓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3.醉酒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的; 4.醉酒驾驶载有乘客的
承诺,在商务尤其是国际商务中又称“接盘”,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下承诺不能撤回? 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黄嘉英律师解答: 承诺不得撤回的情形: 1、承诺的撤回基本上只适用于书面承诺。对于口头承诺,一旦发出,就不可能到达要约人; 2、超过承诺期的承诺视为新要约。在实践中,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作出,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当事人可以口头表示承诺。根据交易习惯或当事人之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有些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单位可以要求无条件加班? 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吴小广律师解答: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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