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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一房数租情况下如何确定承租人,法律对房屋租赁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在中介公司的居间下,小红与业主签订了为期一年的《A房屋租赁合同》。孰知,小红入住5天后提出房子不满意并找到了合意房屋B房屋要另租。中介无奈,与业主协商口头达成一致,同意小红在满一个月租期后解除合同搬出该房屋内。同时,5天过后,中介又为业主寻得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得转租,怎样才能做到合法转租? 网友咨询:房屋不得转租的情形是怎样的? 浙江隋梅律师事务所童文旺律师解答: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租赁的房屋属于预租的情况。 4、在双方的租赁期限内,并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同时出租人也是不同意承租人转租的,那承
在借款还款时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向非正规的单位或个人借款。那么,什么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是有效的? 网友咨询: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银行贷款可以不要利息的,我想贷款,我想贷款创业 怎么样才能不要利息?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青青律师解答: 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的情况: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只还本金。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利率超过36%以上部分无效。 利息的有效约定: 1、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 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当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另外,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有: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那么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是什么? 甘肃良友律师事务所姚婷婷律师解答: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
目前婚姻案件,在中国的民事案件中占很大篇幅,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有规定是调解的,如果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而法院有没有查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能一次判决离婚,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法院能一次判决离婚,有哪些? 河北德硕律师事务所朱鹏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一方患有法定
出门在外,难免遇到剐蹭等交通事故,有的时候因为事情不大,自己又赶时间,往往采用私了的方式处理。私了虽说方便,但是处理不好,会带来很多麻烦。那么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可以私了,交通事故私了应注意哪些?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可以私了,交通事故私了应注意哪些? 北京市京师德州律师事务所商敬博律师解答: 能够私了解决的轻微交通事故的情形有: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
在现实中,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劳动人事管理效率,维护自身利益,往往会在劳动合同中给劳动者设定违约责任,但实际上,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定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的条件,那么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呢,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呢,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解川律师解答: 一、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那么,借款人有能力偿还情况下,法院是否能执行担保人? 网友咨询:债务人有偿还债务能力的,但法院执行局却对担保人实施执行,合法吗?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戴意理律师解答: 债务人有偿还债务能力或履行能力,但执行中却先行执行担保人是否合法问题,须看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性质,如查是连带担保责任则合法,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则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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