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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让很多人同样拥有购买自己的房子的权利,无论是资金不足还是资金充足,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购买方式。那么断供的购房者将面临什么后果,有哪些? 网友咨询: 断供的购房者将面临什么后果,有哪些?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张秋云律师解答: 1.罚息 借款人断供没有按期还款,除了需要补齐款项之外,还面临着罚息,借款人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就签订了借款合同的,如果房产所属人没有按时还月供,根据贷款合同中的规定,就会产生罚息。 2.征信影响 断供也就是说借款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还款,也就是逾期还款,房贷也是一样的
公司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那么公司要上市有什么要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公司要上市有什么要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云南王建海律师事务所王建海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上市条件如下: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
被抚养人生活费 生活费,生活费是抚养费的基本。是指维持生活的费用。也就是说维持基本生活的费用,不包括购买奢侈品或其他生活高消费。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被抚养人教育费 教育费,抚养费中给被抚养人的教育经费。是指被抚养人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所需要的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
我们都知道办理不动产权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办,一种是代办。其实,对于全款买房的购房者而言,是可以选择自办也可以选择代办的,但是对于贷款买房的购房者而言,可能就只有一个办法了,即找开发商或者第三方代理公司进行代办。那么办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网友咨询: 办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谢静律师解答: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
违规装修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在全国各地各大小区内,几乎都能够听到业主违规装修的事情。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影响楼底结构,很容易有生命危险。那么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什么违规行为应承担经济责任? 网友咨询: 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什么违规行为应承担经济责任? 贵州氧源律师事务所张月浪律师解答: 业主和使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2)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3)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
新房认购流程相对而言很简单,到售楼处置业顾问会给予购房者系统的指导。但是我们最好在买房前简单了解下,做到心中有数。那么网签双方要提供什么资料,网签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 网签双方要提供什么资料,网签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沈超律师解答: 网签双方要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件网签合同、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含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等。 网签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
代理权一般是行为人给予代理人的权利,在一定期间内,代理人可以代表行为人进行法律活动。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行为,行为人往往没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很多。那么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天津臻恒律师事务所裘敬娴律师解答: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
合同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上的一个核心问题,因为无效合同的判断直接决定着合同的效力问题,对于交易影响较大。那么依据什么判定一个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 依据什么判定一个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标准是什么? 上海紫本律师事务所高楠律师解答: 依据下列条件判定合同是否无效: 1.是否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 2.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 3.是否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 4.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5.是否存
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3、证据不足不起诉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检察院不进行起诉?不起诉是否会留有案底? 山西晋来律师事务所秦柯柯律师解答: 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
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是非常多的,而借贷是债权债务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后,债务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那么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刘浩凡律师解答: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契约的一种,因而必须具备关于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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