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什么

什么 相关话题

TOPIC

保释金是以金钱换取暂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一种制度,说通俗一点,就是“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但我现在不关你,但你要交一点钱,在未定罪之前,你享有被限制的部分人身自由,如果你跑了,保释金被没收,如果你规规矩矩,将来保释金还你,和以后的有罪无罪无关。 网友咨询: 什么是保释金,保释金是否可以退回? 江苏法德东恒(徐州)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解答: 保释金可以退还。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保释金在中国被称作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不能说是以金钱换取犯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应明确什么问题,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应明确什么问题,有哪些注意事项?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卢一汕律师解答: 1、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范围做了限制,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 (一)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请求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权利不得转让。
在讨要债务过程中,多数人是先打电话要钱,实在不行就扣押东西、暴力讨债等,殊不知,这样不仅要不回钱,还可能把自己送进监狱。那么债权人追债要注意什么问题,如何合法讨债? 网友咨询: 债权人追债要注意什么问题,如何合法讨债? 云南典传(威信)律师事务所陈缵律师解答: 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
离婚时,男女双方需共同偿还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而举债主要是为了维持生活的需要。那么夫妻债务什么情况下为个人债务,有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夫妻债务什么情况下为个人债务,有哪些情形? 福建翔联律师事务所陈丽婷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权转让要考虑什么问题,股权转让要考虑的问题有哪些? 网友咨询: 股权转让要考虑什么问题,股权转让要考虑的问题有哪些? 辽宁百涛律师事务所张国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要考虑的问题: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四、明晰股权结构。 五、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六、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七、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
公司股权属于股东的私人财产,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财产进行处置。但为了确保有限公司人合性及股份公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怎么规定的? 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时文杰律师解答: 1、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股份公司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出资证明书,学称“股单”,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要式证券。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那么出资证明书有什么特征,出资证明书的特征是什么? 网友咨询: 出资证明书有什么特征,出资证明书的特征是什么? 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胡萍律师解答: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所谓要式证券,就证券的形式和记载事项由法律作出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创设的证券。 我国《公司法》规定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因此,出资证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应明确什么问题,有哪些事项?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应明确什么问题,有哪些事项?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答: 1、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范围做了限制,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 (一)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请求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权利不得转让。 (三)根据合同性
强制医疗需要符合下列条件:首先,强制医疗的对象只能是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不包括“文疯子”。其次,没有法院的决定,任何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不能直接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第三,关于被强制对象的权利救济问题。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此外,强制医疗不是处罚,精神病治愈应当及时出院。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需要对病人施行强制医疗?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也日益增多。借贷时,出借人往往要求借款人找人担保,为顺利借款,借款人一般找熟人为自己担保。但是由于对担保的法律后果缺乏足够的认知,担保人因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而惹上官司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什么,是怎样的? 浙江叠胜律师事务所蒋翔律师解答: 有下列法律常识: 1、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