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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
交强险概念 在目前车辆保险市场上存在两种类型的车险。一种是机动车商业保险,该保险由投保人向商业保险公司自由选择投保如车损险,盗抢险,第三人责任险等险种。第二种是强制保险,该保险是国家从社会公益出发,针对机动车活动的高度危险性而要求的强制保险;这种保险必须投保否则将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交强险就是属于国家强制险,通俗的将就是必须要交的保险。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俗称的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那么劳动仲裁时效的特征是什么,劳动仲裁时效有哪些特征? 网友咨询: 劳动仲裁时效的特征是什么,劳动仲裁时效有哪些特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槟律师解答: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在封建社会时期,都会有一种“亲上加亲”的说法,比如姑舅两姨之间的孩子可以通婚,这种现象,在现在的农村地区,也偶尔出现,但这种婚姻,在现代社会来说属于无效婚姻。那么无效婚姻的后果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无效婚姻的后果是什么,有哪些? 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当事人所缔结的婚姻依法宣告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子女的抚养问题。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当事人双
一、医疗事故级别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级别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其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
现代经济发达也有可能会遇到父母包办婚姻的情况。随着人们文化知识提高,对于包办婚姻也有更多的认识,知道由父母包办婚姻不是正确的事情。那么包办婚姻是什么意思,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包办婚姻是什么意思,法律怎么规定的?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隆万花律师解答: 包办婚姻是男女双方不是基于自愿结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行为。父母包办婚姻是不合法的。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
在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工作中,劳动合同变更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且极易出现劳动争议,因此必须在劳动合同变更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履行程序,并注意保留有关书面材料。那么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辽宁纯伟律师事务所张野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如下: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逐步兴起并快速发展,商品房交易量与日俱增。对于普通市民来讲,很少能有什么东西能比房子更重要了。人们在购买房屋时常常是付出一生的积蓄,或是大量贷款。但是实践中,我们仍然存在许多模糊认识,风险防范和处理能力不足,在权利受到或即将受到损害时,未能及时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网友咨询: 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广东国晖(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李志远律师解答: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当一段婚姻不能继续时,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两条路,协议离婚可能是双方更好的选择。那么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王瑾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的条件如下: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
一、医疗事故轻微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轻微赔偿的标准是:只承担所有赔偿项目总额的10%左右。医院医疗事故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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