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一债权人的多项债务,能否选择性地履行?
2024-08-18现实中有这样一种棘手的问题:当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多个债务时,就债权的履行就会产生争议。债务人势必想要先偿还利息高的借款,而债权人基于自己的考虑又会产生异议。那么对同一债权人的多项债务,能否选择性地履行? 网友咨询: 对同一债权人的多项债务,能否选择性地履行?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葛祥泰律师解答: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除法律规定和另有约定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期满后债务人未履行的,选择权转移至债权人。 比如,债务人分期向债权人偿还借款,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另有约定的,在第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申报债权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2024-08-18公司因解散要进行清算的,就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而清算组成员一般是由公司股东担任,由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的,那么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申报债权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申报债权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市申光律师事务所倪永明律师解答: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期限的,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1、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会产生怎样的法律效力?
2024-08-17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是指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因一定事由而归于固定。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除了需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外,还须具备其担保债权额的确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会产生怎样的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会产生怎样的法律效力?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谈天翔律师解答: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1、是最高额抵押权转变为普通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否是借款金额,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吗?
2024-08-16担保债权是指对债权进行担保的行为,而担保人就是为债权做担保的人,简单来说就是监督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人。那么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否是借款金额,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吗? 网友咨询: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否是借款金额,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吗? 广东固信律师事务所骆红毅律师解答: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 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说,担保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主债权的借款金额,还应当包括因此产生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2024-08-16发行债券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这是需要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条件过于严格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发展。那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胡水光律师解答: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
什么是债权申报的范围,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2024-08-16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什么是债权申报的范围,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什么是债权申报的范围,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张继海律师解答: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方式都有什么,有哪些移转方式?
2024-08-16债权和债务一并转让又称为概括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承受这些权利和义务。那么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方式都有什么,有哪些移转方式? 网友咨询: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方式都有什么,有哪些移转方式?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吴军威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方式有: 一、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二、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合同法
债权清理有什么原则,债权清理的原则是怎样的?
2024-08-15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不管是哪种债权债务,我们都应该清楚避免风险的办法,那么债权清理有什么原则,债权清理的原则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债权清理有什么原则,债权清理的原则是怎样的? 河南省文赢律师事务所翟辉律师解答: 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
对破产企业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2024-08-15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破产程序集中公平解决债务清偿的司法效果凸显,破产案件的受理数量近年大增,破产程序中的债权转让也越来越多。那么对破产企业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网友咨询: 对破产企业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徐浩律师解答: 破产企业的债权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存在极大风险。一般来说公司宣告破产之后会进行财产的清算,大多数债权是可以通过一些渠道进行清算的; 但是如果要转让破产公司的债权是有一定风险的,因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都有什么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要求是什么?
2024-08-14公司由于资不抵债而需要破产清算,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要求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债权申报,否则不利后果将由自己承担。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都有什么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要求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都有什么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要求是什么? 北京市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李丹律师解答: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