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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1月1日1时许,刘润涵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酷乐门KTV二层因琐事与被害人赫某互殴致伤。经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赫某、刘润涵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 刘润涵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福建泉顺律师事务所曾亚建律师解答: 刘润涵因琐事未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有哪些,是什么? 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宋颖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
我们大家对于公司肯定都不会陌生,因为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公司方面的事情是越来越多我们了解的也越来越多。我们大家都知道很多公司都是有各个股东组成的。对于公司解散的情况股东是可以提出清算的。那么,股东提清算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对股东在清算中责任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公司法股东提清算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戴秋秋律师解答: 公司法股东提清算的法律责任: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今房产市场新房特别抢手,所以很多人就选择购买二手房,但是,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购买二手房能用公积金吗?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聂雷强律师解答: 借款人在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一定要先详细确认二手房是否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尤其是二手房房龄,因为多数贷款机构只受理房龄在20年以内的二手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借款人要有收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还款能力; 2、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为其购买了住房公积金并且达到了当地公
在公司工作的时候我们都会签劳动合同,你们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一般都是续约的,如果公司不续约的话会怎样处理呢,会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吗,那么,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双倍赔偿,到期不续签的情况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山东绿橄榄律师事务所杜晓霞律师解答: 不续签劳动合同需双倍赔偿,合同期满,未续签继续用工,适用二倍工资罚则。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的; 2、用人单位保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
钱钟书在《围城》里写到:“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结婚是两姓联姻,一堂缔约。离婚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随着人们生活观念的改变,离婚好像是一件平平无常的小事,如那抛入海底不见波澜的小沙粒。两个人在一起是为了幸福,选择分开也是。女方已怀孕想要离婚,虽然惋惜却无不可。怀孕八个月,想要离婚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 怀孕八个月,想要离婚怎么办? 浙江冠森律师事务所郑康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
《担保证》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于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06条规定:“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保证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个人,还可以是其他经济组织,范围比较广泛,但一个共同的特征是: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能力”,即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必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虽在部分情况下适用条件不充分,但作为专门规定管辖的法律条文,多数时候还是有其应用的合理性,在没有更具体的条款可用时,比起用《合同法》确定管辖,以该批复确定管辖更为合适,但应区分情况稍作变通。 1、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划出借款的行为由贷款方本人完成时,比如出借现金、银行转账,“贷款方划出借款地”基本就是贷款方所在地,此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的适用条件,应以贷款方所在地为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 2、以实际划出借款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不管是侵权行为地还是合同履行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那么,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是否还有效力? 网友咨询:没有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福建华忠盛律师事务所杨海燕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22日9时许,高树丰伙同汤殿国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土沟新村集市,扒窃宋某上衣兜内VIVO牌手机一部,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270元,后于2020年12月16日发还给宋某。高树丰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马立喜律师解答: 汤殿国、高树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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