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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房子承载着很多东西,所以很多人之所以努力奋斗,不过就是买一个像样的房子,所以不是用来投资或者特殊情况,一般的人是不会选择卖房子的。那么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多久,怎么办理? 网友咨询: 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多久,怎么办理?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俞剑律师解答: 1.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界的办事效率是出类拔萃的高效,涉及到房屋抵押贷款,在手续齐全时,2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全程办理完毕。 2.银行。 稳扎稳打一向是银行的风格,稳健的个性使然,不仅借款人的个人资质要重点审核,办理房屋抵押
对于买房这个话题,大家也是比较熟悉了,关于买房的问题是有很多的,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关注的,如果有些问题没有关注到,可能就会吃个大亏了,那么签房产按揭贷款合同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签房产按揭贷款合同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胡恒星律师解答: 签房产按揭贷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1、要进行房屋产权的确认; 2、定金要先交; 3、申请贷款和交纳首付款; 4、要按程序进行过户、抵押; 5、最后应当申请银行放款。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胡恒星律师解析: 在房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那么如何办理遗产房产继承,遗产房产如何分配? 网友咨询: 如何办理遗产房产继承,遗产房产如何分配? 北京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司桂萍律师解答: 遗产继承如能协商一致,可按如下方案进行: (1)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产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进行继承。确定要继承的同时,对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也应当继受,并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予以担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那么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是什么? 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刘丹律师解答: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我们买房时,经常会被告知要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去房产局办网签,要去给合同备案、要去办理预告登记,那么预告登记是什么,房产预告登记权利人是哪方? 网友咨询: 预告登记是什么,房产预告登记权利人是哪方?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王柏涵律师解答: 房屋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就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 预告登记就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申请人预告登记后,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防止不动产权利人擅自处分不动产权。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
婚后房产分割原则 婚后房产分割原则主要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女方原则、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原则等等。 婚后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二)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
双方婚后出资购房离婚时的分配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60万元,首付18万元,贷款42万元,现值80万元,未还贷2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80万元的现值减去20万元贷款后的60万元,每人可分得30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30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婚后父

婚后房产归属

2024-09-18
婚后房产属个人财产的情况 夫妻结婚后由男方或女方的父母出资买房还贷,房产证写儿子或女儿名字,算是赠与儿子或女儿,属于儿子或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两种情况下购买房屋可以成为一方个人财产: 1、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自己的儿子(或女儿)一人名字,可

婚后房产公证

2024-09-18
婚后房产是否需要公证 公证不是必经程序。对于婚后房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其归属进行约定,既可以用公证的形式,也可以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自行约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从该法中可以看出,这种对于财产的约定只是要求用书面形式,但没有一定要求经过公证
在金钱债务纠纷中,很多债务人自持“我就只有这一套房子,是我的生活必需保障,谁也没有权利动我的房子”这样的观点。那么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求实律师事务所邢立峰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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