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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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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房产给继承者或是其他的人时,由于房产的价值时间高的,如果弄不好的话彼此都容易产生纠纷,为此最好是能够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将遗赠房产事情给办理好,那么遗赠房产怎么办理才妥当,该如何做? 网友咨询: 遗赠房产怎么办理才妥当,该如何做? 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韩朝晖律师解答: 在办理遗赠房产的时候要能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必须是当事人自己自愿遗赠房产给别人,并不存在胁迫等等。 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产权证上明确载明登记产权份额,二是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对该房屋享有产权的份额。此外,办理遗赠房屋继承过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就需要处理好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房屋是重要的共同财产,除了要处理共同财产分割,还要处理债务清偿问题,那么对离婚房产债权人可以要求冻结执行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对离婚房产债权人可以要求冻结执行吗,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开越律师事务所雷贵辰律师解答: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那么,债务人赠与房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网友咨询: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可以对其行使撤销权吗? 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包昊律师解答: 债务人赠与房产给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也称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务,实施无偿或低

婚前房产归属

2024-09-23
婚前房产属于谁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 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 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 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前房产的类型 (一)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二)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三)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四)婚前夫妻一方父母购房。 婚前房产的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有时间点的区分,一是“婚前”和“婚后”的区分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第一个问题很简单,我国法律规定,自领到结婚证开始就是婚后。重点是第二点,到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个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意见统一,通过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解除婚姻状态恢复自由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后对于房产过户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对离婚房产过户免除征契税的证明。那么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哪些手续,怎么办理?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哪些手续,怎么办理?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胡永红律师解答: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

房产中介费

2024-09-22
房产中介收费项目有哪些 房产中介收费项目包括: (一)评估收费。 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另立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房地产中介制度”一章。 此外,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算评估费。 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是什么?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段闪闪律师解答: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
同居房产如何认定 1、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 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 2、同居后一方购买的房子。 即使是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同居房产如何分割 同居房产分割只针对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 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

婚前房产协议

2024-09-22
婚前房产协议的性质 涉及房产转让的这类婚前房产协议,其法律性质为赠与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合同法》第187条同时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而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恰恰是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表述为:“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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