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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所以房屋的质量好不好是每个住户都特别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收房的时候就非常重要,一定要认真先做好准备收房,仔细检查质量问题,那么,房屋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退房,退房按什么价格退? 网友咨询:新买的房子还没入住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款吗?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昶广平律师解答: 商品房质量有问题,是否可以退房,关键要看问题是否严重到不能居住使用。如果仅仅是一般的质量问题,是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开发商不给维修,可以自己修,要求开发商支付维修费用。
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者选择合适的户型与楼层后,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订金。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要按时交剩下的余额,开发商要按时交房,那么,房屋调换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买卖合同,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房屋调换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买卖合同?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周劲松律师解答: 房屋调换后需要重新签订买卖合同,并重新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在此之前,需终止或解除房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原买卖合同及原贷款合同,房主已交纳的利息应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转租赁简称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那么,公有非居住房屋是否可以转租,公有住房转租遵循的义务有哪些? 网友咨询:公房是否可以转租,公房不得转租的情形有哪些?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朱娜娜律师解答: 公有非居住房屋是可以转租的,但是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公房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以下情形公房禁止转让: 1、转让转租人未取得公有住房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建设管理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那么,未进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房屋转让合同有效吗? 网友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能否成立?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彭欣彤律师解答: 我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
购房者在购买房产后都是希望能够按时入住的,而不能按时入住的,购房者是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其相关财产损失的,是可以前往法院诉讼的。 网友咨询:在买房时是样板间说一个半月能办理完贷款,按照合同如期入住,所以又吧租的房子续租一个月,现在才告诉我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要交完抵押金才能办贷款,要比交房时间至少多出1个月,这样的情况,我能退全额的房款吗?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张爱华律师解答: 第一,从合同法规定的层面来讲,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
房屋验收的标准 (一)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雨罩的外饰面应按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 (二)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电气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等都应按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装修,并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 (三)各种管道还应进行通水、试压、通球试验和暖气热工调试等验收工作。 (四)屋面工程项目进行蓄水、淋水试验。 (五)户门以内各房间采用预制楼板或现浇板顶棚的,应做到不抹灰、用腻子找平,达到板缝密实、无裂缝,接搓平顺无错台,表面平整、色泽基本均匀、线角顺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房屋预告登记有何作用,房屋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备案有何区别? 网友咨询:预告登记与商品房备案的区别预告登记与备案的相同性都是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吗? 山东丰浩律师事务所何俊杰律师解答: 房屋预告登记的作用有权利保全效力、顺位保全效力、破产保护效力。 在不动产交易中
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内容 房屋质量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房屋质量保证书的主要内容有: (一)房屋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那么,二手房买卖房屋面积出现误差怎么解决,二手房买卖应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商品房买卖和二手房买卖:面积误差的解决方式有什么? 天津北洋律师事务所徐冰兰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 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是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则应按照约定方式解决。 其次,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那么,房屋赠与后是否可以要回来,房屋赠与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网友咨询:送儿子300万房产后悔了,赠与房产可要回吗? 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郭元春律师解答: 房屋赠与,后悔了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但是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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