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24-08-17签订合同之后有些人遇到了内容无效的情况,合同已经签订并且履行了,对方提出合同无效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相应的损失。在这时候损失方就会要求另一方进行经济上的赔偿,那么,合同无效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网友咨询: 合同被认定无效,能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谢群律师解答: 合同无效的,如果对方存在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其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合同无效的,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无法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卖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卖房合同的注意问题是什么?
2024-08-16人们在卖房子之前,都会准备一份卖房合同,毕竟一套房子所涉及到的金额这么多,多谨慎一点还是有必要的。很多买家觉得,卖家自己拟定的个人卖房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在签订的时候,并不会特别上心,那么卖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卖房合同的注意问题是什么? 网友咨询: 卖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卖房合同的注意问题是什么? 山西华闻律师事务所王艳梅律师解答: 卖房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 二、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 三、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 四、注意对交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违约责任对谁承担?
2024-08-16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订立合同,应由双方互相对待履行,但是有时涉及到第三人,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那么当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或者不履行债务时,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还是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呢? 网友咨询: 小明帮朋友请了个线上家教,由于是多年的好朋友,小明替朋友付了家教费用,但是后来这个家教连续两次无故不来,请问现在是小明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还是小明的朋友呢?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刘芳林律师解答: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第三人对债务人具有直接请求权
合同签订者与实际履行者不一致,合同责任如何承担?
2024-08-16实践中通常合同签订者与履行者相同,因为签订者与履行者同一时,有利于合同的正确履行,但是实践中债务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将债务履行转交他人,由第三人代为履行,那么合同合同签订者与实际履行者不一致,合同责任应当如何承担呢? 网友咨询: 贷款合同上的债务人与实际债务人不一致,如何承担责任?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马今朝律师解答: 原则上以合同签字的债务人为准,对于债权人,只需要向合同约定中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即可,合同中的债务人对贷款有偿还的义务。有证据证实实际债务人的,名义债务人在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实际债务人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2024-08-16实践中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通常会约定标的物的数量、价款以及债务如何履行、履行期限等有关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当时往往会忽略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当发生争议时,应当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 网友咨询: 合同实际履行地,协议中未约定合同履行地该如何认定法院管辖? 江苏隽鸣律师事务所蒋芳律师解答: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要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融资租赁合同中,谁享有租赁物所有权?
2024-08-16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那么从上述可知,租赁物的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那么租赁物的所有权应当归谁所有呢? 网友咨询: 关于融资租赁,在会计中承租人把融资资产视为自有资产。而在《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教材中却说资产的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这是不是前后矛盾了呢?在融资租赁期间,融资资产所有权到底归不归承租人所有?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朱俊宏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
2024-08-16朋友赠送给你一部手机、一台电脑,都会感激不尽,但是当他口头上说着赠送给你,却没有任何实际行动,不禁内心犯嘀咕,到底他要不要送给我这台电脑?口头上说要送给我,但是还没有给我,这时候赠与合同是否已经成立,能否要求他交付电脑?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 网友咨询: 赠与合同到底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 山东岱松律师事务所王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合同就已经成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转让标的物,但是赠与人在转让标的物之前享有撤销权。 《民法典
已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2024-08-16在生活中,赠与也是一种常见的财产处置形式,并且随着人们风险防范意识的增强,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那么,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后,还能撤销赠与吗? 网友咨询: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没有过户,可以撤销吗? 金研律师事务所任瑞萍律师解答: 一般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则很难撤销。不能随意撤销,只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但是享有法定撤销权。除非有证据证实,赠与人在赠与之后,生活上或经济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等情形。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这些情形酌情考量。 1、受赠人严重
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2024-08-16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具体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具体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那么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网友咨询: 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准备找个人定制一个雕塑,签订承揽合同或者承包合同,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姜永生律师解答: 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是: 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而
忘了缴保费,保险合同是否作废?
2024-08-16买保险会给我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但是有时候会忘记了缴纳保费或者暂时资金不足没能支付到期保费,那么这个时候,保险合同是否自然终止呢? 网友咨询: 如果保费过期忘交了,保单还有效吗? 北京翀煜律师事务所姜懿烜律师解答: 忘缴保费,还有“宽限期”。宽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 买了一份需要长期缴纳保费(一般两年以上)的保险产品,万一有时候忘记缴纳保费,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