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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怎么办理? 网友咨询: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怎么办理?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王柏涵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并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实际交付赠与财产赠与合同才生效。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撤销赠与。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
因为疫情的影响,一些企业的生产成本与签订合同时相比有了很大的涨幅,履行合同可能亏损,不履行合同,又会构成违约。那么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网友咨询: 4月初和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因为现在贷款批不下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福建闽佑律师事务所孙淑珺律师解答: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约定办不了贷款的责任在你这里,恐怕要承担违约责任了,还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具体数额,都要根据合同确定。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
合同成立并不一定代表着合同就生效,因为可能存在着附条件或附期限两种情形的合同,这两种合同必须要条件成就之后才生效,否则不生效。那么合同附期限与附条件,两者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合同附期限与附条件,两者有什么区别? 湖北子儒律师事务所王培律师解答: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
合同诈骗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犯罪形式,由于这类诈骗犯罪是利用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的,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欺骗性,往往与经济合同违约纠缠不清。那么合同诈骗罪有哪些行使方式,如何进行处罚? 网友咨询: 合同诈骗罪有哪些行使方式,如何进行处罚? 河北华川(北京)律师事务所潘兵律师解答: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此来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合同诈骗罪主要有一下五种具体且常见的形式:
合同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上的一个核心问题,因为无效合同的判断直接决定着合同的效力问题,对于交易影响较大。那么依据什么判定一个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 依据什么判定一个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标准是什么? 上海紫本律师事务所高楠律师解答: 依据下列条件判定合同是否无效: 1.是否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 2.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 3.是否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 4.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5.是否存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汽车消费已成主流消费趋势,汽车典当也变得越来越普遍,典当行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抵押车逐渐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抵押车是个好东西,便宜,耐玩,性价比超高。那么抵押合同牵出千万豪车骗局,车辆质押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 王某资金周转不过来,便将自己的豪车抵押给李某,李某在抵押汽车签订合同后发现合同都是打印的,抵押合同牵出千万豪车骗局,车辆质押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东度明律师事务所谢金花律师解答: 车辆质押合同注意事项有: 1、明晰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那么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吗? 网友咨询: 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知情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吗? 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盛佳文律师解答: 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知情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1)限制民事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下,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基本保障的合同法律制度,近年来,被一些不法之徒肆意践踏,其利用各种形式的合同进行诈骗,表现出极大的欺骗性、贪婪性与危害性,那么履行医疗合同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网友咨询: 某医院是一家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陈贵兰,实际负责人为薛友海(与陈贵兰系夫妻关系)。在履行医疗合同过程中,该院负责人授意该院市场部负责人,以给乡村医生和敬老院院长一定的介绍费等方法,将五保户、低保户引诱入院,并授意该院内内科医生对病人采取小病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那么未与物业签过合同,是不是不用交物业费了? 网友咨询: 王阿姨买的房是新房。收房的时候,王阿姨看见小区里有工作人员在保洁,喷洒消毒液。王阿姨心想:我也没跟物业签过合同,也没有委托物业公司,这些人都是谁请的?未签合同,是不是不用交物业费了?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王越悦律师解答: 王阿姨房屋所在小区是
合同行为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按照其真实意思订立和履行合同。但这也是有限制的,其中之一就是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范,不能违反公序良俗。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合同主张无效,无效合同怎么认定? 网友咨询: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以打包的形式将B公司位于某市多宗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以1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A公司。后来B公司更是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的签订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主张其为无效合同,那么无效合同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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