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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 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那么,自然人独资公司可以增加股东吗,应该如何办理? 网友咨询:个人独资企业增加股东应该怎么办理? 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王潇逍律师解答: 个人独资公司增加股东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变更公司的性质,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提交申请,注销现在的公司,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即可增加股东。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那么,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吗,房屋所有权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所有权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吗?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朱华科律师解答: 所有权是否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
如果房屋已经登记的,是可以对抗所有权人以外的任意第三人的,有的人为了逃避有关政策,可能会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这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借名买房可以对抗第三人吗,法律对借名买房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借名买房不能对抗第三人吗?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陆敬尧律师解答: 借名买房不能对抗第三人,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只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作用。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 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未上市股权可以溢价转让吗,法律是怎样规定股权转让的? 网友咨询:非上市公司溢价转让股权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罗薇律师解答: 溢价转让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当事人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溢价交易并无不可。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那么丧葬费抚恤金可以指定继承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丧葬费抚恤金可以指定继承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河北承天律师事务所王晶梅律师解答: 不可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遗产进行分割。但是可以参照遗产分割的原则处理。 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大家对生死的看法越来越淡定,立遗嘱也成为了一股潮流,很多人可能都模模糊糊的知道写遗嘱要找见证人才行,那么谁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哪些人? 网友咨询: 谁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哪些人? 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王凯旋律师解答: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那么,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追偿债务人吗? 网友咨询:连带责任保证人可否直接申请执行追偿债务人? 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胡萍律师解答: 连带责任保证人不可能直接申请执行追偿债务人,只有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购房合同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抵押吗,法律有怎样的规定? 网友咨询:有一手房的购房合同是否可以做为民间借贷的抵押物?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陆紫澜律师解答: 购房合同不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抵押,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用购房合同来作为抵押,起不到法律保护作用。借款双方要签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
关于公司福利第一项就是,五险一金。五险很多人都知道,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总称,也俗称社保,而一金就是指住房公积金。那么公积金员工可以自己交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积金员工可以自己交吗,怎么规定的? 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宋颖律师解答: 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权转让款是否可以分期支付,法律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我公司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现将股份转让与第三方(非股东),企业精减,第三方收购职工股权,但采取的是分期付款的方式(一年半内还清),并且要求马上签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中并没有对第三方是否执行协议担保和其它有效约束其方法,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有什么有效手段来保证其履行协议?股权转让是否应一次还清?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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