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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那么员工在上班期间因违规操作不慎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网友咨询: 员工在上班期间因违规操作不慎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北京盈科(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一般职工因为自身违规操作导致受工伤之后,用人单位以职工自身过错为由,往往都不予申请工伤认定。而有的职工也认为是自身存在过错,也就认可了用人单位的做法。但其实工伤认定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 ,只要职工自身不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
职工受工伤需要停工治疗,期间应享受工资待遇。这个治疗期,称为停工留薪期,其中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休养期间。那么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是否只发底薪,工伤期间如何发放工资? 网友咨询: 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我工伤养伤几个月公司只给发基本工资?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蔡嘉瑞律师解答: 停工留薪期不能只发底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如何计算,《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但是各地的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正常出勤工资;二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
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那么在工作期间,被烫伤属于工伤吗? 网友咨询: 在工作期间,不小心被热水烫伤了属于工伤吗?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江东律师解答: 工作期间因喝水等必要的生理活动或者工作服务而导致烫伤的属于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因工作行为而导致的损害。如果是因为工作服务,而被热水烫伤,当然属于工伤;如果是因为喝水等必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那么,被判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呢? 一、被判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被判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计算方式如下: 1、数罪并罚的刑期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在总和刑期以
上班期间难免和同事接触,如果同事患上了传染病,可能会因此感染一大片,既然是在工作期间,那么上班期间被同事传染疾病,属于工伤吗? 网友咨询: 一个同事在我发病前一礼拜得水痘,之后我三天后发现自己高烧不退,开始生水痘,请了病假回家修养看病,休息了一周,我本人怀疑是之前的同事传染给我的,这样回去算是工伤吗? 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袁霞律师解答: 上班期间被同事传染疾病,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除了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只有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职业病”、“下落
上班期间因为公司经营需要,需要到外地出差,不在公司蹲班但是也是在完成公司任务,因此在外出差的时间是否属于也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呢? 网友咨询: 出差坐车时间算上班时间吗?外出处理一些事情,乘坐交通工具的时间算上班时间吗? 江苏晟贤律师事务所薄胜楠律师解答: 出差期间算工作时间,但是在途时间一般不属于工作时间。 员工出差,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出差途中,是为完成工作任务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并且,象完成其他工作任务一样,具有受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而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因而应当计算工作时间。
员工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无法在公司上班,无法为公司提供劳动,此时公司能否以员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呢? 网友咨询: 我是在去年八月份和公司一人打架,被刑事拘留,拘留期间在十一月份被公司开除,理由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长时间不能为公司提供劳动,被追究刑事责任。想问问,这样的情况我如果起诉,能否拿到赔偿金? 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袁霞律师解答: 被刑事拘留,当事人已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判刑以后才能解雇该员工。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
近日,厦门男子要女友归还恋爱期间费用一事上了热搜。 那么通过这件事引发我们讨论:分手了,恋爱期间的花销应该归还吗? 热恋中的情侣常常会为对方的消费付款,对于日常吃喝玩乐等小额开销,乃双方维系和发展当下情感的必要支出,这些是无法准确计算的,可以不予返还。但是对于金额大的,或者有纪念意义的礼物,应该要归还,这个是无可厚非的。如果像包包这种比较昂贵的过万的礼物,他可以问对方要回,毕竟这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
恋爱期间,为了表示对爱情矢志不渝,情侣间难免会有一些经济上的往来,如互赠礼物或金钱等。不过,一旦分手,爱情消失了,那么恋爱期间发出去的“520”红包,能否要求返还? 网友咨询: 郑某与蔡某经人介绍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在恋爱过程中,郑某通过微信多次、小额度向蔡某转款,其中不乏诸如“520、1314”之类金额,共计转款1.4万余元。2020年12月,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分手后,郑某要求蔡某返还恋爱期间转给蔡某的上述金钱,那么恋爱期间发出去的“520”红包,能否要求返还? 北京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谢立宏律
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来说,被借调者在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与借调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属被借调单位编制,如遇调资、提职、职称评定则享受被借调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仍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网友咨询: 2017年11月,王某与某信息技术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后因项目合作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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