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什么

什么 相关话题

TOPIC

购房定金,简单来说就是在购房者看中一套房屋之后、在正式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会对基本购房事宜签订认购协议书,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以保证后期合同的履行。那么什么情况下能返还购房定金,返还购房定金的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能返还购房定金,返还购房定金的情况有哪些?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罗国妹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返还定金: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 2、交付定金后开发商又拒绝出售房屋的。 3、交付定金后开发商不能开发或预售该商品房,导
对于企业来说财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而企业在购进商品时,一般会向供货方支付一定的预付款,预付款一般具有定金的性质,对企业来说是属于资产,那么什么是预付账款,预付账款属于企业债权还是企业债务? 网友咨询: 什么是预付账款,预付账款属于企业债权还是企业债务? 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李菁律师解答: 预付账款属于会计要素中的资产,通俗点就是暂存别处的钱,在没有发生交易之前,钱还是自己的,所以是债权。 1·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 2·预付账款指买卖
股权托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遍社会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接受股份制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股东所持股权进行集中登记管理的行为。那么办理股权托管需要什么文件,股权托管有什么好处? 网友咨询: 办理股权托管需要什么文件,股权托管有什么好处? 山东理证律师事务所张秀军律师解答: 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应提供的文件有: (一)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 (二)公司设立的有关批准文件(股东出资协议、验资报告、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增资扩股批文等); (三)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公司法定代
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那么什么是离婚析产,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有什么步骤? 网友咨询: 什么是离婚析产,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有什么步骤? 天津方润律师事务所阎梦超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步骤有: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7个工作日后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费,领取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那么出租房屋还需要备案吗,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网友咨询: 出租房屋还需要备案吗,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市开越律师事务所雷贵辰律师解答: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什么是单位受贿罪? 山东福泰律师事务所高磊律师解答: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单位受贿罪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判刑: 1.构成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网友咨询: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郑帅律师解答: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在公司发展中,通过收购可以获取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那么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收购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收购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 广东周大状律师事务所周定元律师解答: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 1、了解拟收购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情况; 2、了解拟收购公司的职工情况; 3、了解拟收购公司的产品及市场信息; 4、签订收购协议时要慎重,最好请律师代写; 5、注意拟收购的公司是否有漏债或者隐形的、未到期的债务。 《上市
企业财务关系是指企业在组织财务活动过程中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经济关系,企业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利润及其分配活动与企业上下左右各方面有着广泛的联系。那么企业的财务关系有什么,企业的财务关系该怎么理解? 网友咨询: 企业的财务关系有什么,企业的财务关系该怎么理解? 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朱利明律师解答: 企业的财务关系有: (一)企业同其所有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主要指企业的所有者向企业投入资金,企业向其所有者支付投资报酬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二)企业同其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主要指企业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