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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评估机构有哪些 房屋拆迁评估单位资质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许可,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门面房拆迁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可以参照相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协商确定货币补偿金额;也可以共同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评估费由拆迁人支付。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日期、搬迁日期、搬迁补助费和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应当规定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

拆迁店面补偿

2024-07-16
店面拆迁补偿项目 店面拆迁补偿时是按店面价值作赔偿的,但是现在出现了很多住宅改作店面经营的情况,被拆迁房屋实际用途与房地产权证登记用途不符,依据规定以房地产权证注明用途为准。 店面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补偿、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用等补偿。 店面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以被拆房总价值一定比例算:各地不同,对于非营业房,最低按补偿总数1%,最高8%,营业房应以拆房补偿作为总基数再结合实际营业额补偿,通常不超过营业额3%。 2、按房屋面积算:即造成停
租赁商铺拆迁承租人有补偿吗 租赁商铺遇到拆迁,对于承租人有没有经济补偿或拆迁补偿中有没有承租人的份额,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承租人三方主体,但现在的拆迁规定拆迁安置协议只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合同,不涉及承租人。 根据拆迁规则制定的原则,现行的拆迁规定还是对承租人的利益予以考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该规定对拆迁补偿的对象没有明确,该补偿的对象应该是因拆迁停产、停业的单位,而不一定是产权房屋的所有人。 拆迁由租赁

门市拆迁补偿

2024-07-16
门市房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

拆迁补偿办法

2024-07-16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和第三章规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事项: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
国家拆迁补偿办法具体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以及对补偿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只能与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而不能对一般的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相关员工保守单位的秘密,那么单位就要支付一定的补偿。 网友咨询: 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董盼盼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对处于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离职劳动者应当按月给予经济补偿,月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劳动者已经履行的,

拆迁补偿法

2024-07-13
房屋拆迁补偿法立法背景 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物权法,该法明确了公共利益征收问题。当时,未体现公共利益征收原则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面临和物权法的冲突,物权法正式实施后拆迁将“无法可依”。 《拆迁条例》与《物权法》冲突主要表现在: 1、拆迁的征收性质和政府主导性 《物权法》第42条的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从以上的规定可以清楚的看出拆迁属于房屋所有权征收。现有的《拆迁条例》主要是

商铺拆迁补偿

2024-07-13
商铺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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