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2024-07-08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有哪些 1、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 2、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 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024-07-08重庆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重庆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1994年11月1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发布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征地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的,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均按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征用集体土地应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严禁乱占滥用耕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024-07-05如何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1、方案确定。市、县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确定过程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程序,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无权参与“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过程。所以,“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行政机关根据征用方案所作出的一个单方面决定。 2、方案公告。法律仅仅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在被征用房屋所在地的乡(镇)予以公告。 3、听取意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后,法律规定应当“听取被拆迁户的意见”。这里的“听取意见”是
国务院最新拆迁补偿条例
2024-07-05国务院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政府是房屋征收的主体,政府也是补偿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在补偿方面,确立了“公平补偿”的原则,并且规定应当“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先补偿,后搬迁。具体条文如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
2024-07-05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以下是具体条文: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