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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9年6月21日22时许,付伟与被害人孙某1因琐事发生口角,后付伟伙同金雷、孙国江准备好匕首、砍刀等提前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水碾屯等候。孙某1与雷某赶到后,付伟三人与孙某1互殴,过程中付伟、金雷持匕首、砍刀扎刺孙某1、孙国江按住孙某1,金雷追砍雷某,致雷某轻伤,孙某1经抢救无效死亡。 付伟
生活中处处存在债权债务的事情,而当债权债务人有多个的时候,是可以约定将债权进行转让的,债权转让也有一定的事项需要注意。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需经过债务人同意么? 是通知还是具体同意? 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胡长明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 债权人部分债权让与第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劳动仲裁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吗,劳动仲裁对用人单位有什么影响? 网友咨询:申请劳动仲裁对用人单位有什么影响? 山东公远律师事务所尹文亮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争议的一方主体,有权就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但应符合法律规定。 基本没多大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企业股东之间收购的现象也比较常见。俗话说,不成功便成仁。上市公司买卖股份已是常见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由股东持有,那么,公司可以收购自己公司股份吗,什么情况可收购? 网友咨询:股份公司能否收购本公司股份?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钟群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并不是绝对的,原则上不可以收购,但在下述情况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是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可以收购。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比如公司预定资本过多,公司资本与现有财产
债权是在民法当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在债权当中就是有着相关的担保人的连带责任,这个责任是对于相应的担保人来说的,其中这个责任是有期限的。 网友咨询: 我在2011年6月10日给别人担保了十万元钱,当时没有注明是一般担保人所以就是连带担保人,约定两个月后还也就是当年8月10日,可是后来借款人跑了所以责任落在了我头上,我想知道直至今日放款人都没有起诉我,但是期间通过电话催过我还款,因为我是上班族没钱,所以一直拖着。前几天放款人给我发短信说5月10日前如果不还款将去法院起诉。我想知道放款人的起诉权
欠条模板,仅供参考: 欠条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由于_____________ 事情,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欠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经双方协商,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 债务人必须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 双方约定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债权债务关系产生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那么,房贷沒还清离婚可以转按揭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离婚了房贷未还清房产如何过户,怎么办理转按揭手续? 辽宁巨东律师事务所曾雨佳律师解答: 房贷沒还清离婚转按揭是可以的。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
这种情形下,胎儿是享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负照顾未成年人的义务,为其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即使被法院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也仍然负监护人的抚养费。所以说,其父亲仍然负有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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