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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房价居高不下,一些年轻人支付不起房价,商品房房价过高,为了尽早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在买不上商品房的情况下,不得不购买二手房,那么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莫志欣律师解答: 1、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
购房的实施签订认购书,这仅仅是一种行业管理,从法律上来讲其实并没有规定必须要签订认购书,毕竟法律上面认可的应该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房屋买卖认购书中怎么约定定金,签订后的定金怎么办? 网友咨询:房屋买卖认购书中约定的定金,签认购书后定金如何处理?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于志强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认购书中的定金的约定方式如下: 1、应当对收受的定金性质进行明确约定; 2、具担保性质的定金收受后,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适用定金罚则; 3、具担保性质的定金收受后,因不可归责于双
现如今,对于买房,在我国是一件非常热门的话题,房价也是逐渐升高,有些人也会选购买二手房,但可能会有没有房产证的情况,那么,无房产证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房子是自己家买的,由于买的是集资回迁房,所以得用当地人的身份证买,有了舅妈的身份证买的,现在房本还没下来,当初约定房本下来办过户的,现在要结婚,想写个书面协议,内容大概就是房子归我家所有,房本下来立刻过户,这样的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有法律效应吗?也就是如果以后有争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张晓
现在很多年轻人想在城里买房,而有些老年人却想去农村养老,因为农村的环境话,农村买房跟城市买房的规定还是不一样的。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效力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青青律师解答: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只有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就合法,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未分配过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其宅基地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者选择合适的户型与楼层后,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订金。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要按时交剩下的余额,开发商要按时交房,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后能否重新签订,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怎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件可以解除?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师红伟律师解答: 合同撤销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但与一般的买合同相异,其有几种特殊法律情形: (一)根据《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那么,按揭房屋买卖合同欺诈如何处理,按揭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认定有效? 网友咨询:本人于2010年12月底在南山一家楼盘A看房,当时有意向购买,本人名下深圳有一套全款付清的房子B。在销售人员当面打电话给工商银行贷款经理后,确切地告知我贷款没有问题。 当时我一个朋友也在场能够作证。后来又说各种理由不可以。这样欺诈如何处理?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王妮娜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按揭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合同是无效的,受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么,多个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网签合同优先? 网友咨询:我的房屋买卖合同与网签合同不一致,请问以那个为准? 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周夏文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
预约合同的性质及其效力。按照传统民法理论,契约可分为本约和预约。在预约中约定将来要订立的契约是本约,而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的契约为预约。那么,房屋买卖预约有什么法律效力,预约买卖合同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买卖预约有什么法律效力? 江西方正律师事务所黄力律师解答: 买卖预约的法律效力: (一) 买卖预约双方均享有请求对方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而不得径依预约合同所预定之本约内容请求履行(交货或付款)。 (二)买卖预约双方所享有的此种权利,称为“预约权”,性质上属于,仅在预约当事人之间有效,不具有对
二手房买卖需要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 1份。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有哪些 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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