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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合同是其典型。那么,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有偿合同是交易关系,是双方财产的交换,是对价的交换。 有偿合同是两个诺言的结合,因此可以把有偿合同称为双诺合同,是两个诺言、两个意思表示取得一致,成立并生效的合同。法律一般把有偿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因为双方都负担义务,所以,双方两个诺言取得一致的情况下,有偿合同成立并生效。有偿合同一般情况下,除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不必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那么,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一、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辞退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 网友咨询: 合同没到期被公司辞退了,有什么赔偿? 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曲长城律师解答: 公司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 (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2)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3)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辞退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 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曲长城律师解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合同履行地点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网友咨询: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 公司律师事务所赵凯律师解答: 合同履行地点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履行地点仍不能确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
法律并未规定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能超过多少。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网友咨询: 合同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多少? 公司律师事务所赵凯律师解答: 法律并未规定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能超过多少。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
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过错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而不包括预期利益。 网友咨询: 合同无效的,可以主张预期利益吗? 公司律师事务所赵凯律师解答: 预期利益,指缔约时可以预见到的履行利益,又称可得利益或间接损失,是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合理预见的利益,但并不必须是必定发生的利益。 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过错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而不包括预期利益。因此提出的预期利益损害赔
签订合同以后当事人又想反悔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提前结束合同履行。如果当事人单方不履行合同的话,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网友咨询: 签了合同又后悔了应该怎么办? 公司律师事务所赵凯律师解答: 签订后的合同一般不能反悔,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是可以反悔的。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撤销合同。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那么,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和寄存人分别有什么义务? 一、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和寄存人分别有什么义务? 保管人的义务如下: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1)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行纪合同,这次我们来说一说行纪合同,那么,什么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什么是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
很多人都分不清行纪合同跟委托合同,常常把二者搞混,其实二者是有区别的,那么,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二者有什么区别?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3、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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