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4-07-30很多购房人在购房房屋时都遇到过商品房合同纠纷,内心深处谁都希望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屋,但现实和理想总是有丝丝不合拍,尤其是当所购的新房屋不是自己理想的状态,需要通过司法渠道维权时候,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山东全泰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房地产买卖合
借贷合同没有任何材料能起诉吗
2024-07-30借贷合同没有任何材料能起诉吗 借贷活动属于民事活动,因借贷活动产生的纠纷,其起诉条件应符合民事起诉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
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主要有什么权能?
2024-07-30合同债权属于一种财产权,合同债权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属于相对权,只能向合同相对人主张债权,原则上不能向其他人主张合同债权。那么合同债权主要有哪些权能呢? 网友咨询: 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主要有什么权能? 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张国兴律师解答: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
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有什特点?
2024-07-30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仓储合同,但是却不了解是什么样子的合同,那么,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有什特点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有什特点?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二、仓储合同有什特点?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
订仓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仓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2024-07-30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那么,订仓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仓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订仓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有什么违约责任?存货人呢?
2024-07-30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那么,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有什么违约责任?存货人呢? 一、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有什么违约责任?存货人呢? 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2024-07-30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那么,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一、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2024-07-30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那么,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对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划分采用了双重标准。该说在衡量一份合同是否双务合同时,所依据的标准是双方有无对价给付关系;该说在确定一份合同是否单务合同时,所依据的标准是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多标准划分不符合正确的思维方式,有悖逻辑规则。 2、以
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
2024-07-30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网友咨询: 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张思律师解答: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如果合同满足以下条件的,属于有效合同,如果不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无效: 1、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在不公平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应该怎么办?
2024-07-30基于胁迫或欺诈签订了不公平的合同,受欺诈或胁迫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网友咨询: 在不公平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王立新律师解答: 基于胁迫或欺诈签订了不公平的合同,受欺诈或胁迫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