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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和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怎么办? 网友咨询: 我和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请问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怎么办? 浙江求是园律师事务所王宗豪律师解答: 个人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再去房管局进行一次备案,根据《商品房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但造成损失的,也应当赔偿。违约金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不适用违约金的规定,但有损失的,还可以按照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网友咨询: 合同没有注明违约金可以要求赔偿吗?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苏建君律师解答: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但造成损失的,也应当赔偿。违约金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不适用违约金的规定,但有损失的,还可以按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网友咨询: 阴阳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浙江求是园律师事务所王宗豪律师解答: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李晓钟律师解答: 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没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没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山东金彩律师事务所刘肖霞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公证后即承裁了法定的证明力,办理完赠与合同公证后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有效。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无偿赠
合同没生效可以取消。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取消合同。如果一方没有法定解除权,私自取消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网友咨询:没有生效的合同是否是可以解除的?北京纳诚律师事务所刘嘉明律师解答:合同没生效可以取消。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取消合同。如果一方没有法定解除权,私自取消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按指纹有效。租赁合同,如果双方已经确认签字,即使不按手印也是有效的。按手印,是加强确认,并不是必经程序。手印,是无法仿造的,因此,重要的合同都要在关键的部位按手印,以防作假。 网友咨询: 租赁合同只按手印有没有法律效力? 江苏恩而律师事务所刘祥瑾律师解答: 租赁合同按指纹有效。租赁合同,如果双方已经确认签字,即使不按手印也是有效的。按手印,是加强确认,并不是必经程序。手印,是无法仿造的,因此,重要的合同都要在关键的部位按手印,以防作假。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网友咨询:保证合同必须要单独订立吗?浙江求是园律师事务所王宗豪律师解答:1、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
自愿签署的合同不公平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的。 网友咨询: 双方签订的不公平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
试用买卖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网友咨询: 试用买卖合同是什么合同? 辽宁荣璟律师事务所李辉律师解答: 试用买卖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 在一般买卖中,出卖人并无让买受人试用标的物的义务;而在试用买卖中,出卖人于买卖成立前有义务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试用买卖以买受人试用标的物后在一定期限内表示认可为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一般认为,试用买卖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在所附买卖条件成就前,出卖人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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