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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公司是最大的经济实体,在公司当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就是公司的股东的,股东手里就是掌握了公司大量的股权的,但是对于这个股权是可以进行收购的。 网友咨询: 我退休后领导叫我到财务领钱退股,我在财务拿到出资额后,签了个名给财务,而后再也没有其他手续,更没有与任何人签转让协议,我能说我的股是单位收购的吗?单位能收购股东的股权吗?合法吗?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马娉律师解答: 你好!如你是公司的股东,那么公司法没有退股的说法,单位收购股东股权,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召开股东会,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后
如果自己购买的房子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需要到房管局进行备案,在备案之后这个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就已经产生了,那么,房子备案是不是代表房子就是自己的,房子已经备案代表什么? 网友咨询:房子在房管局备案了以后是否就是自己的了?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刘辉律师解答: 购房后必须要到当地房管局备案,缴纳契税,然后房子就属于自己了。可以说在房管局备案了房子就是自己的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第4项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当事人起诉的时候要证明被告的身份、以及交通事故的事实。对于提出的赔偿数额,要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该如何取证,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该如何取证,怎么处理? 重庆仁政律师事务所李林华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取证是: 1、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2、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的决定; 3、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法医鉴定结论; 4、提供医疗
依法注册成功的公司当中的某些固定的资产是不允许任何人随便使用的,包括公司的最高领导人员也没有权利随便使用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因为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既属于我国公司法当中强制规定的,本身对于公司来说就是带有一种储备金的性质的,成立公司,投资公司的时候就必须要知道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定公积金的规定主要是什么? 网友咨询:公司法中对公积金的规定都有哪些类型? 天津赞然律师事务所赵天竺律师解答: 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定公积金的规定主要是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但公司法定公积金
路面上有许多老司机,他们驾驶技术娴熟并对自己充满信心,因此只为自己的汽车购买了国家强制的交强险。交强险的作用与第三者保险相似,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提供及时的经济援助,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便于化解纠纷。那么追尾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追尾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怎么规定的?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张继海律师解答: 追尾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由事故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
公司的经营离不开现金流,无论公司是处在发展扩张期,还是面临倒闭的亏损期,现金的注入才是企业生存的根本,而融资的方式只有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债券作为外源融资的有效方式在现代企业的资本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我们知道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极为严苛,那么,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暂停上市后还能继续交易吗? 网友咨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遇到哪些情况需要暂停?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魏宁宁律师解答: 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酒驾是一种笼统的说法,严格来说要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说到酒驾我们还应该知道交警查处酒驾的一些程序。那么关于酒驾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有哪些? 网友咨询: 关于酒驾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有哪些? 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张文翔律师解答: 关于酒驾的法律法规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多,买房已经成为我们现代人必须完成的任务。因为我们对房屋的需求量逐渐增多,经常会有开发商出买预售没有装修好的商品房,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关的资质后,是可以进行预售的。那么,预售登记的房子能执行吗,对预告登记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已经在房管局办理预售登记的房子能强制执行吗?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预售登记的房子一般是不能执行的。 如果对房屋只具有使用权利那该房屋是不能被房屋的使用者进行买卖的。如果房屋被第三方买卖,且屋主不知情那么屋主可以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
现如今,继承问题并非只有家财万贯的大小老板们会关心,这也成了寻常百姓关注的热点。那么,可以撤销公证遗嘱吗,如何撤销? 网友咨询: 我父亲几年前立了一份遗嘱,将名下的房子留给了我大哥,遗嘱到公证处公证了。这几年,大哥对待父亲很不好,父亲又想把房子留给我,可原来立的遗嘱已经公证过,可不可以将那份遗嘱作废? 百博律师事务所任莹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哪个时间内作出,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哪个时间内作出,怎么规定的? 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胡仁杰律师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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