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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规定探亲假的目的是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那么探亲假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探亲假需要怎么办理? 网友咨询: 我的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是跟着我妈妈长大的,再从小长大的过程中,我的舅舅对我的照顾特别的多,现在我的舅舅生病了,所以我想要向公司其探亲假回去看他,我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的,请问请探亲假需要哪些条件? 四川镪徽律师事务所李长城律师解答: 需要申请书。对于规定可以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
一、公司利益包含哪些损害行为 公司利益包含以下损害行为: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司资产。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公司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该法定代表人利用同时控制两家公司的职务便利,将公司对外应收款项解入股东账户名下。为此,公司以该法定代表人占用公司款项、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提起诉讼。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成立同业竞争公司。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注册成立与其任职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新公司,并利用其掌握公司印章等职务便利,将任职公司作为新公司的股东之一予以登记,以便利用任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是最难受的,没有完整的家庭对于孩子的成长也是不利的。谈到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了重点。那么对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利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况下男方争取抚养权? 网友咨询: 对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利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况下男方争取抚养权?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吴岩岩律师解答: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
公司资本增加会增强公司实力,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但公司资本增加必然调整现有的股权结构,直接影响现有股东的利益并可能在股东之间引发利益之争议及纠纷。那么股东增资有哪些连带责任,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增资有哪些连带责任,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辽宁金钟律师事务所李建军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
重婚罪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其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重婚行为,而重婚行为又包括两类: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的,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那么重婚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重婚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网友咨询: 重婚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重婚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广西中名(平果)律师事务所卢月益律师解答: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
夫妻双方在多年的生活中,难免会和外界产生一些经济上的纠纷,最常见的就是共同债务的承担。那么夫妻之间的个人债务都有哪些,夫妻之间有哪些个人债务? 网友咨询: 夫妻之间的个人债务都有哪些,夫妻之间有哪些个人债务?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葛云龙律师解答: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清算组是具体负责公司清算事务的主体,其义务在于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组在行使清算职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决议等相关规定或要求,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的利益。那么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是什么? 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白军律师解答: 清算组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如今,离婚成了社会上的一普遍现象,人们不再像以前会碍于面子、邻居亲朋好友的闲言碎语等而犹豫不决,现在的人们敢爱敢恨,喜欢了就结婚,不喜欢或不合适就离婚。那么写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些哪些问题,写离婚协议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网友咨询: 写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些哪些问题,写离婚协议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郑帅律师解答: 要注意下列事项: 1、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2、协议内容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3、应由双方亲自签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以社会统筹方式筹集基金,对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因从事有损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以及对因工死亡的职工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那么事故发生后,哪些项目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网友咨询: 事故发生后,哪些项目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云南精茂律师事务所董武明律师解答: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
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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