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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确立的将个人财产在百年之后遗留给何人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每个人私密的自主行为,处分的是归属于自己的合法的个人财产。那么遗嘱的形式有哪些,哪种遗嘱法律效力最高? 网友咨询: 年龄大了,手抖得不行,想写封遗嘱也实现不了,请问哪种形式的遗嘱法律效力更高呢? 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姚望律师解答: 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要符合相应的规定,这些遗嘱都是有效的。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原因是结合了前四种遗嘱形式的优势,拥有最详尽的法律
一、公司成立要点有哪些 成立要点有: 1.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公司成立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成立的流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车险的种类 险种之一:车辆损失险(主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险种之二:第三者责任险(主险) 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时需要。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以现在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20万元或50万元,特别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
公租房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简称,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到期后如果不再满足申请条件则无法续租。那么公租房收回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租房收回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董小静律师解答: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
一、大学生网贷还不上的后果有哪些 大学生网贷还不上的后果如下: 1.额外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一般网贷都会规定未按时还款的借贷人,需要额外支付罚息及违约金。 2.信用受损,甚至会影响征报告。 3.将会遭受网贷的不间断催收。 4.可能会被起诉,资产也可能被查封。 5.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违规网贷的举报途径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可通过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向监管机构、司法部门举报违法、违规从业机构。该平台的建设为群众举报提供了一个便捷、如遇违法和不良信息可打1237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那么公司监事要承担哪些责任,有哪些职责? 网友咨询: 公司监事要承担哪些责任,有哪些职责? 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张翠律师解答: 监事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买卖二手房从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每一个步骤都需要小心谨慎,一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小问题,当中可能隐含了极大隐患。比如之前户主不迁出,那么买二手房户主不迁出有哪些影响,是什么? 网友咨询: 买二手房户主不迁出有哪些影响,是什么? 福建和晟律师事务所黄进成律师解答: 办完过户手续后,很多人没有留意确认户口迁出,这会隐藏诸多风险: 1.债务纠纷问题:当前房主出现债务纠纷时,银行、贷款公司等追债人有可能会按照户口地址投递法院传票; 2.新增人口问题:前房主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增添新户口,一旦发生这种情况,
一、定金协议中应注意哪些条款 签订定金条款要注意的事项: 1.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3.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5.要防止某些开发商利用定金和滥用定金条款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二、定金的特征有哪些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
在生活当中,很多事情需要夫妻共同处理,但是日常生活中的琐事繁多,如果事事均由夫妻协商处理显然是不现实的,也不利于婚姻生活的稳定,因此,就产生了夫妻相互代理的需要。那么家事代理权是什么,哪些事物不属于家事代理权的范围? 网友咨询: 家事代理权是什么,哪些事物不属于家事代理权的范围?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妍律师解答: 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相互代理的权利,即夫妻于日常家事处理方面互为代理人,互有代理权。因此,只要属家事上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
在注册公司,公司经营范围须写在营业执照上。普通的产品销售及咨询服务可以直接写入经营范围,但特殊行业或产品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后,方能写入经营范围。那么电子商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电子商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是什么?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张运云律师解答: 电子商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商贸(贸易、电子商务)类有: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皮革制品、玩具、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音响设备及器材、体育用品、成人用品等);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纸张、办公设备、办公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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