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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那么,房屋租出去了,承租人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一、房屋租出去了,承租人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 如果在房屋租赁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网友咨询: 房屋转租必须要签合同吗? 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张婉馨律师解答: 房屋转租需要签合同,转租的房子不需要和房东签合同,但需要与次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次承租人不需要与出租人签订。 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应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网友咨询: 房屋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宋静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房产继承只是继承遗产中的房产行为。 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
房屋抵押权登记,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将自己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房屋供作担保,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进行登记在册的过程。 网友咨询: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是什么?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王文德律师解答: 房屋抵押权登记,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将自己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房屋供作担保,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房屋质量有问题该如何办? 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周金龙律师解答: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房
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动拆迁是我国信访矛盾的集中点也是当前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发生的大部分群体性上访、闹访甚至自焚等恶性事件多与动拆迁有关,也就是说号称“天下第一难的动迁难”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而房屋拆迁中最难解决的就是拆迁补偿问题。国务院公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以下是具体条文: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本质上是为了在为开发商售卖期房、提高资产周转率提供法律支持。网友咨询:什么是房屋预告登记?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
房屋用途大致可以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厂房、仓库和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房屋用途虽然有众多分类,但业主或者承租人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并不一定会按照房屋的法定用途来实际使用房屋。 网友咨询: 承租人可以改变房屋的用途吗?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王晓雯律师解答: 租房子的人经出租人同意能够改变房屋用途,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一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承租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是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种证明。它对于购房者来说尚不具备产权意义,但是已经进行房屋预告登记,可以避免开发商再次处分该房屋以及杜绝第三人在善意的情况下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等。 网友咨询: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有什么用处? 江苏业致胜律师事务所栗银银律师解答: 房地产预告证明是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已进行房地产预告登记的证明。 预告登记是房子未交付,但购房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应该也办妥了,不管是现金还是贷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释,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购房者就没有产权,办理预告登记就是让购房户在还没有拿到房
有的业主买房后并未入住,导致房屋长期空置,在物业要求其缴纳物业费的时候,有的业主往往以未使用房屋,也未享受到物业提供的各种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网友咨询: 房屋空置应该交物业费吗? 河北律清律师事务所姚玲玲律师解答: 只要是已经建成的房产,均应由产权人按规定缴纳物业费,房产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售前产权人)缴纳。房产售出并交付给业主(售后产权人)后,即使业主未入住,也必须交纳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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