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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标后有一些客观情况需要涉及到中标合同合同主体的变更,那么中标后变更合同主体的实质性条款可以吗? 网友咨询: 中标后可以变更合同主体的实质性条款吗? 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胡胜男律师解答: 中标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变更合同签订的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但在市场经济中,有时客观情况变化非常大,不让双方修改合同内容是不恰当的。在招标活动中,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往往包含着
打印版的合同是我们最常见的合同的种类,除此之外还有手写合同、口头合同以及其他形式的合同。而很多人也会担心手写合同比较不规范,会怀疑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 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江苏宏谐律师事务所张亦驰律师解答: 手写合同也应当认定有效。根据《民法典》第471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无效的情
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平等协商,确定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的。在订立合同之前,是需要认真审查,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有错误,是否存在瑕疵。 网友咨询: 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张丹律师解答: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
合同在生活中很常见,一般来说,合同是不能随意更改或者解除的,合同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意思自治,满足条件的话,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 解除合同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徐奇律师解答: 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关系广泛存在于我们的生产生活领域。在合同履行当中我们往往需要对他们做出区分才能够准确的对侵权责任做出合理的划分。 网友咨询: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该如何区分? 山东尚耕律师事务所许荐律师解答: 我们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 (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佣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要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 (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
借款合同由于其自身内容、性质的特殊性,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熟人之间在发生借款关系时,碍于情面,通常不会对何时归还借款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款合同,应该何时还款? 网友咨询: 借款合同没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 山西中都律师事务所张玉牛律师解答: 第一,协议补充或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还款期限。这样规定的用意在于充分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最大限度地确保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自由。 第二,借款人可以随时请求返还或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
物业公司与业主是需要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网友咨询: 没有签物业合同要不要交物业费?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张庆律师解答: 物业管理服务是一项公共服务,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只要享受了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也需要缴纳物业费。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的,业主事实上已经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与物业公司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既然形成了服务关系,享受了物业提供的服务,当然应当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应该按照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网友咨询: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可以解除吗? 广东万里海天(珠海)律师事务所曾敏律师解答: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可以解除。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这只是对合同效力生效时间的约定,并不影响达到一定条件时,合同可以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买卖关系中,其实很容易出现欺诈的情况,而在这个时候双方签订的合同自然也就会被认定为欺诈合同。结合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一方因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网友咨询: 合同欺诈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广西诚上金律师事务所李炳通律师解答: 合同欺诈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 合同欺诈不等于合同诈骗罪。合同欺诈是指故意欺骗他人,使其陷于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而订立合同之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
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为承包经营某一财产,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是合同成立的证据,使之在法律上得到相应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网友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郑斌律师解答: 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为了更好地履行合同,避免发生争议,该法也明确规定了合同应当必备的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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