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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那么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状告侵害名誉权的证据有哪些? 网友咨询: 有人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四处损毁我的声誉,弄得我上不了学,回不了家,我没有父母,都是爷爷奶奶照顾我,这次我想打官司,那么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状告侵害名誉权的证据有哪些? 山东福阳律师事务所孙悦律师解答: 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的证据下列: 1
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那么环境污染责任构成的因素有哪些,环境污染责任构成有哪些因素? 网友咨询: 环境污染责任构成的因素有哪些,环境污染责任构成有哪些因素? 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李晓娟律师解答: 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环境污染从污染源来看,包括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废渣污染、粉尘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波辐射污染等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多种多样。 2、他
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其不仅仅是出于对受害人慰藉的需要,更是对侵权方的一种惩罚,那么条件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惩罚性赔偿有哪些条件适用? 网友咨询: 条件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惩罚性赔偿有哪些条件适用?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赵国庆律师解答: 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 (1)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存在。 (2)消费者受到损害。 (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
企业的存在有效的带动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企业的种类也是繁多的,在生活中,我们也能够接触到一些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那么私营企业都包含的类型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私营企业都包含的类型有哪些,是什么?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包行律师解答: 私营企业包含下列三个类型: (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国有独资公司有哪些特点,与国有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网友咨询: 国有独资公司有哪些特点,与国有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山东理证律师事务所张秀军律师解答: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2、股东只有一个。3、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
交通意外险种类 目前,市面上的交通意外险可谓是琳琅满目。许多保险公司均提供了相关的保障服务。总地来说,可以将它们归为这几类: 1、综合交通意外险 这也是最为公众认识、接受的意外险。综合交通意外险的保障涵盖多种常见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轮船、火车、出租车、长途客车,保障时间灵活,一般为数天至一年。与每次搭乘飞机时购买航空意外险相比,既省钱又省力。如果您一年坐飞机的次数超过5次,可以选择中德安联的“安联交通宝公共交通意外保障计划”每年支出201元,在一年时间内提供全球范围内的多种交通工具的保
汽车商业险包括哪些险种 1、车辆损失险(车损险):基本险。 负责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 自然灾害: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台风、海啸、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雪灾、冰凌; 意外事故: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物体坠落、保险机动车行驶中坠落。 2、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基本险。 负责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对
一、成立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成立公司的流程是一个包含多个环节的系统性过程,涉及从公司名称的核准到组织机构的设置等多个方面。以下是成立公司的主要步骤: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是第一步,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确保所选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2.确定公司住所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公司需要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作为注册地址。 3.制定公司章程是成立公司的核心环节之一,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运营规则以及股东、董事、监事等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刻制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财
在实际生活中,即使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或者卖方也可能会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违约。但是,按照规定,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那么买房可以解约吗,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约? 网友咨询: 买房可以解约吗,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约? 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王小华律师解答: 买房可以解约,买房时买方在以下常见情形可以选择解约: 1、因卖方超过合同约定不交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
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期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商品房预售可以有效缓解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的压力,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大多数开发商均采取此种模式。那么商品房现售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商品房现售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 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李菁律师解答: 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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