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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包括哪些

2024-09-14
机动车保险种类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 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 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
一、劳动合同分为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还应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4.法律、法规规定
一、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包含多个关键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明确起始和结束日期,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2.工作内容,即劳动者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和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也是重要部分,涉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以及福利待遇等; 4.劳动报酬同样重要,包括具体数额、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和支付日期; 5.社会保险也是必不可少的,需要明确用
作为消费者,我们希望自己买到质量有保障的产品,但如果遇到了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自己权益损害的个别情况,也要学会用法律的方式进行维权。那么产品质量问题的赔偿哪些项目,产品质量有问题怎么赔偿? 网友咨询: 产品质量问题的赔偿哪些项目,产品质量有问题怎么赔偿? 山东青宇律师事务所刘贵红律师解答: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以下项目: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
随着现在资金流通率越来越高,民间借贷时有发生。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这时候往往要求债务人出具借条,在写借条的时候,往往却因为一些小问题容易引起争议。那么哪些欠款,有借条法院也不支持? 网友咨询: 哪些欠款,有借条法院也不支持? 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乐治用律师解答: 1、“ 过期的”借条。过期”指诉讼时效已过。正常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关系有三年的诉讼时效,三年后法院将不支持这种关系。但是,只要债权人已经提出要债,诉讼时间则就可以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多次向对方借款,那么诉讼时效还未
一、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责任和劳动者的违约责任。这些责任具体体现在经济补偿责任和赔偿责任两个方面。 二、用人单位的责任 1.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时,需要承担的经济补偿责任主要包括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 3.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赔偿金,以弥补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所遭受的工资收入损失、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等。 4.具体的赔偿标准包括支付劳
保险索赔中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报案。根据规定,保险标的损坏或发生保险事故时,申请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受益人自己承担。那么人寿险索赔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索赔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人寿险索赔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索赔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云南振诚律师事务所杨标律师解答: 人寿险索赔时应注意的事项: 1、投保方在索赔时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 索赔伤残案件时要带的单证有:保险单、伤残鉴定表、有关部门的证明;索赔死亡案件时要带:保险单、死亡证明、户口注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那么,强制交易的行为都有哪些呢? 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 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同时也包括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行为。 3、经营者销售商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但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被告提起诉讼时效超期时,法院一般是会判决原告败诉的,但诉讼时效是会中断的,那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是必须要领取房屋的租赁证,因为这个房屋租赁证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证的话,就会给我们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那么没有房屋租赁证后果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没有房屋租赁证后果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魏萌律师解答: 没有房屋租赁证的后果: 1、出租人要承担法律责任。《证据规定》第四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承租人无法获得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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