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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合同条款模板 定金条款如下: 1.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合同,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定金,因为交付定金,合同才会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二、定金和违约金同时存在怎么赔 找法网提醒您,定金和违约金同时存在需要选择其中一种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
一、未签合同交定金可以退吗 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的,但如果当事人未能签订合同,具体情形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对方违约没有达到合约内容的,定金可以申请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纠纷要如何解决 定金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 1.
一、合同中定金与订金一样吗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不一样。合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应。合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二者的区别是: 1.定义不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内容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不同。订金
一、签完入职合同什么时候上班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入职合同,实际上就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这意味着,一旦合同被双方签署,劳动者就可以开始上班了。 2.然而,具体的上班时间可能会因公司的内部规定或实际工作需要而有所调整。 3.有些公司可能会要求劳动者在签署合同后进行一段时间的入职培训,或等待岗位空缺,才能正式开始工作。 因此,在签完入职合同后,劳动者应咨询用人单位的具体安排,了解确切的上班时间。 二、入职合同的签订期限 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
“房事”问题一直困扰中国人多年,随着房地产业的转型升级,商品房开发从数量扩张向质量精进转型,商品房销售从传统模式向电商合作新型业态发展。在此背景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日益增多,那么商品房买卖的合同都有什么内容,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网友咨询: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都有什么内容,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仁藏律师解答: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
一、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在法律依据、法律关系主体、以及管理监督部门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劳动合同主要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聘用合同则主要依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企业和劳动者,而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仅限于事业单位。 3.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在试用期期限、处罚权、解除合同要求以及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方面也存在不同。 4.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而聘用合同
由于新楼盘的供应量较低,不少购房者主攻方向转到了二手房市场。由于在二手房交易中,打交道的对象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遇到靠谱的卖家及中介还好说,如果遇到不靠谱的,不仅劳心费神,还可能会带来经济纠纷。那么二手房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二手房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有哪些?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于志强律师解答: 二手房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在签订合同的环节,购房者需要确认的信息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二是卖方的信息; 2、购房者不能忘记将房款的支付方式
一、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多久通知 1.对于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多久通知的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2.根据现行法律,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取决于两点: (1)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强制性规定需要提前通知; (2)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需要提前通知的条款。 因此,具体提前通知的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不续签有无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的问题,补偿情况取决于具体情形。 1.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情况则有所不同。 2.如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签约或过户时常见的是卖家根本无法到场,或者在某个环节不能到场的特殊情况。但是这样的情况并不代表着交易流程无法进行,卖方可以通过“委托”“公证”等方式来让第三方代替自己到场来行使权力及义务,以完房屋交易。那么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刘威律师解答: 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
无论是网上下载的租赁协议,或者中介提供的租赁协议,其实基本的条款都不会缺少的。但是有一些细节条款你可能没有留意,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具备什么条件的房屋不得出租?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具备什么条件的房屋不得出租?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余婷婷律师解答: 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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