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合同债权不能转让,有哪些?
2024-09-16债权债务关系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关系,债权在没有违反法律或者合同的约定等情形下是可以转让的,债权完全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无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那么什么样的合同债权不能转让,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样的合同债权不能转让,有哪些? 广东顺祺律师事务所常高永律师解答: 以下债权不能转让,具体包括: (1) 依据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等,此类债权是建立在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之上的,具有较强的人身性,所以不得转让; (2)以选定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而发生的债权,如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2024-09-16生活中,房屋买卖的交易过程都比较漫长,买卖双方都期待对方能够积极履约,配合自己顺利取得房屋或者房款,提升居住质量或者生活品质。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有时会存在一方故意违约的行为,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辽宁金环律师事务所邬大鹏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赔偿标准,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合同未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
公司成立之前签的合同是否有效么
2024-09-15一、公司成立之前签的合同是否有效么 1.在公司成立之前,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效力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意味着,当公司正式成立后,合同相对方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2.这一规定来源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第三条,它为这类合同的法律效力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3.如果公司在成立后有证据表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并且公司因此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那么人民法院会支持公司的主张,除非相对方是善意的。 因此,在
房屋备案合同的变更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2024-09-15买了房,该如何办理房产登记手续,许多购房人并不是很了解相关办理程序。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出台,不仅可以减少房屋合同纠纷,对买卖转让房屋也起着重要作用。那么房屋备案合同的变更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房屋备案合同的变更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山东惠强律师事务所徐加丽律师解答: 条件如下: 1、更改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 4
没签合同交了定金怎么办
2024-09-15一、没签合同交了定金怎么办 当我们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支付了定金,首先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这意味着,只要定金已经支付,定金合同便已生效。 2.如果因为某一方的过错导致未能订立主合同,将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 3.对于主合同的条款,如果双方在之前的约定中未能达成一致,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 4.只有在双方对主合同的条款在之前的预约中已有约定,而后来对此无法达成共识时,才可能被视为拒绝订立主合同,从而可能适用
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怎么写,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09-15租房是当今社会较为常见的一种房屋交易形式,通过房屋出租,承租者可以获得一段时间的房屋使用权,而出租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租金。然而房屋出租少不了拟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怎么写,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怎么写,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仁藏律师解答: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合同的定金一般有哪些
2024-09-15一、合同的定金一般有哪些 合同的定金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合同定金和订金哪个是可以退还的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
交定金了没签合同能退吗
2024-09-15一、交定金了没签合同能退吗 买房交付定金以后,未能签订合同,定金是否应当退还的,要看双方未签约的原因,具体分析如下:如果因一方当事人原因未能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买受人因为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房屋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此时的定金的性质为立约定金。 出卖人违约的,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双方未能订立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合同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订合同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收取定
定金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
2024-09-15一、定金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 定金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为: 1.主债合同无效的,其附属定金合同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 3.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定金合同无效; 4.违反法律规定的定金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