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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即可申请休年假。 网友咨询: 我们公司一个员工刚刚入职半年,但是这名员工工龄有五年,现在向公司申请休年休假,法律规定说要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休年休假,想问一下这个满一年是指的工龄还是在我们公司的工作时间?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石柏秋律师解答:员工享受年休假需要工作满一年以上,但工作满一年以上是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需
劳务派遣用工中,员工与派遣单位之间为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关系的解除应当有派遣单位解除,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适用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者的规定,将员工退回派遣单位。 网友咨询:某员工被甲公司劳务派遣到乙公司,后乙公司向该员工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乙公司是否有权向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鲁阳律师解答:劳务派遣员工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相应的权益。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系违法解除。在劳动派遣中,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具有法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发生的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那么员工在上班期间请假忙于个人事务,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也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呢? 网友咨询: 我公司有一员工,于12月24日(周五)请假参加科目二考试,并于当晚9点左右发生车祸。请问此情况算是工伤吗? 陕西韶通律师事务所金凌律师解答: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的事故,不属于工伤。工伤应当是为了工作行为而遭受的伤害,包括上班期间以及上下班期间为了工作所在的准备期间,请假为了个人事务而遭受事故,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
提前下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违反用人单位用工纪律擅自脱岗提前下班;另一种是通过请假、请示等形式获得用人单位同意而离岗提前下班。对于“合纪”提前下班,应当视为正常下班,不存在认定“上下班”的问题;对于“违纪”迟到的,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呢? 网友咨询:上班迟到或早退途中发生事故,影响工伤认定吗?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周佳慧律师解答: 单位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应认定为工伤,对于这一问题在实务中已经没有争议。但有关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虽然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
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区别于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况,后者员工被突然辞退,短时间内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有收入空白期,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度过该空白期,那么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况,一般认为其是基于现实情况在充分考量后做出的决定,陷入不稳定状态的可能性较低,因此主动离职的,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网友咨询:员工自己自愿离职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黑龙江兆杰律师事务所赵文革律师解答: 员工自己自愿离职企业是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只有企业违反了劳动法规导致的员工离职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
劳动者生病用人单位无权不批准。劳动者享受健康权,这是基本的人权,劳动者生病请病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的,是否违法呢? 网友咨询: 我在公司做了四年啦!经医院检查我患了骨质增生,我请病假(有医院证明)公司不批。我辞职,公司领导说,按劳动法来让再做一个月,劳动法有这规定吗? 四川泰常律师事务所向佳宁律师解答: 员工因生病企业不给批准是违法的,但是得有有合法的病假单据才能证明你患有疾病需要请病假 。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要辞职,的确要提前一个月提
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来说,被借调者在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与借调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属被借调单位编制,如遇调资、提职、职称评定则享受被借调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仍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网友咨询: 2017年11月,王某与某信息技术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后因项目合作原
合理路线,不在于距离的远近,也不在于该路线是否是劳动者经常行走的路线。“合理路线”原则上是指职工为了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途径。根据日常生活的实际情况,职工上下班的路线并非固定的、唯一的,而是存在多种选择,用人单位无权加以限制,只要劳动者的主观目的是为了上班或回家,那么此时劳动者所选择的路线就应认定为合理路线。 网友咨询: 胥某初系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承包的某建筑工程项目中塔吊业务塔吊机操工。5月4日10点,胥某初完成工作任务后驾驶普通摩托车回家,10时10分,途经某处交叉路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小何在重庆市某娱乐公司下属的KTV从事服务员工作。3月的一个星期日下午,小何在单位的组织系参加户外体育运动时不慎摔伤,造成锁骨骨折。事后,单位未在一个月内为小何申请工伤认定。小何出院后,依法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但公司却极力否认小何不是工伤,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了小何不是工伤的证据。那么,小何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河北一力律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4月22日,曹某在元辰公司加工零部件时,不慎左手臂被铰龙咬住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桡神经损伤、左上肢大面积皮肤撕脱伤。加力公司认为,曹某是其临时雇佣人员,其在元辰公司发生事故并非从事加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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